关于2019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
——2020年6月29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桂林市审计局局长 肖育明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作2019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请审查。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桂林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聚焦财政运行管理绩效、促进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审计理念,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全面提升审计质量,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大风险隐患。通过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为推动构建现代财政体制、促进财政开源节流、优化财政管理、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审计力量。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各部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财税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各项重大风险防控得到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财税改革不断深化。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17亿元,同比增加9.08亿元,增幅达43.1%。制定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对教育、医疗卫生等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级财政关系。持续加大对县区的支持力度,2019年市本级对县区转移补助12.16亿元,增长29.6%,下达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政策奖励资金0.29亿元,引导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步伐。2019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获自治区2019年度财政收支管理贡献奖2.1亿元,获奖总量在全区14个地市中排名第一。
——“三大攻坚战”全力推进,突出矛盾有效缓解。2019年累计获得再融资债券23.3亿元,有效缓释财政金融风险;获得新增债券13.86亿元,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共筹措扶贫资金1.59亿元,重点投向贫困村的集中供水、产业扶持等脱贫攻坚项目。筹措资金5.81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城市管网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等项目建设,为城市生命线“激浊扬清”,桂林生态优势更加巩固。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19年民生支出达65.6亿元,增长9.2%,占一般公共预算的69.7%。支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筹措资金14.2亿元,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筹措资金9.3亿元,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措资金1.56亿元,用于桂中临桂校区、中山中学城北校区及十八中初中项目建设等,支持教育均衡发展。
——落实审计整改要求,预算管理逐步规范。对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在人大监督的强力推动下,各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落实,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收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90个问题,涉及金额6.27亿元,截至今年4月末,已整改85个,正在整改中5个,整改问题金额共计5.36亿元,处分5人次,诫勉谈话22人次,制订完善制度28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绩效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以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四本预算编制、预算分配管理、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政府过“紧日子”情况等。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59亿元,支出137.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84亿元,支出65.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6亿元,支出1.2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7.07亿元,支出168.87亿元。从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情况看,2019年,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重大战略实施保障有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调整率偏高、资金下达不及时。一是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约束力不强,调整率偏高。二是部分资金下达不及时。2019年,17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8,963.06万元未能在规定的30日内分解下达。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计划8,904.3万元至2019年12月中旬才分配下达。
2.财政收入收缴不规范。3个单位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门面出租收入324.22万元;2家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收益501.78万元;2个单位2019年门面(场地)出租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部分一般性支出增长较大。按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24项一般性支出中,办公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9项支出增长。其中办公费比2018年增加4,505.09万元,增长25.03%;物业管理费比2018年增加3,922.13万元,增长143.74%。
4.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足。2019年,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对96个一级预算部门216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指出了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但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应用,也未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对上述问题,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采取大数据审计等方式,对市本级2019年108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审计。重点审计了12个部门(单位),就相关事项延伸调查了16个单位,关注了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收支、资产管理、部门履职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各部门认真执行预算法及有关财经制度,预算管理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1个单位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172.48万元。8所民办学校未按规定完全将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给学生,涉及财政补助资金320.7万元。
2.部分单位预算支出管控不严。3个单位无预算支出63.14万元。2个单位未按预算列支146.72万元。2个单位报销单据不合规、未取得发票等列支共计181.67万元。5个单位未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有关费用460.74万元。3个单位购买物业管理服务、设备等129.02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
3.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审计抽查发现,由于项目实施进度慢等原因,部分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未使用,涉及金额5,171.35万元。
4.部分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3个单位未及时上缴历年结转结余资金644.75万元。
5.资产管理不规范。经抽查发现,2个单位担任项目业主的14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193,485.11万元。7个单位部分房产、土地、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对上述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有9个单位所涉及的问题均已整改,其中3个单位已上缴历年结转结余资金644.75万元。
二、助推“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情况
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市本级预算执行等审计项目,重点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新增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债务管理逐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部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较慢。市本级及2个县(市)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涉及金额17,350.51万元。
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已整改金额3,230.1万元。
(二)脱贫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完成5个县(市)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资金总量 33,834.24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市)均能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核心任务,有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被审计的5个县(市)有589名贫困对象未能应享尽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雨露计划补助,未享受代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政策。3个县有30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或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计192.22万元。3个县有67名贫困户重复享受教育补助及住房保障政策,涉及资金48.98万元。
2.部分县扶贫资金管理不够规范。3个县扶贫资金涉嫌被骗取217.3万元;有15个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计工程量,多付工程款共计80.79万元。1个县供销社出借贫困村集体经济入股资金575万元未能收回,其中80万元已形成损失;1家公司“户贷企用”的扶贫小额信贷485万元无法偿还。1个乡政府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65万元转入合作公司法人个人银行账户。
3.扶贫贷款风险管控存在薄弱环节。4个县(市)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授信额度或范围,向727户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贷款计2,620.98万元。1个县未按规定时限提前启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7.58万元。
4.部分扶贫项目管理不善、效益不佳。1个县2条扶贫道路使用不到1年就损毁严重,2座滚水坝长年被水淹未发挥作用。3个县有11个农村饮水工程设备损坏或闲置,存在安全隐患。3个县部分村集体经济投资项目收益率低、扶贫产业开发项目效益不佳,未发挥带贫脱贫作用。
审计指出问题后,被审计的5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正在积极整改中。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对1个县(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积极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扎实推进“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生态保护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制度,部分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被占用,涉及面积39.87公顷;公益林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部分地块划定不准确,涉及面积6.31公顷;1家砖厂临时征占用的林斑(面积0.35公顷)到期未按规定复垦复绿。
2.污染防控不够到位。未对19个废弃矿山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3.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项目效益不高。7个水利工程项目进度缓慢,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额4,065.75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县(市)积极整改,已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正在逐步整改落实中。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按照国务院部署,根据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重点审计资金26,477.84万元,延伸审计了17家社会慈善组织、341家政府机构和单位、75家企业和7家金融机构。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位,经费保障、监督管理到位。本次坚持边审计边整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捐赠款物数据统计不够及时准确等问题均得到整改,促进制定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物资管理等制度5项。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对市辖11个县(市)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开展审计,涉及资金总量27.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县(市)目标任务未完成。1个县(市)公租房分配入住任务未完成;3个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建成,额外支付逾期过渡安置费1,605.51万元。
2.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7个县安居工程资金32,925.94 万元闲置超过一年;3个县(市)违规出借、挪用资金用于非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及平衡预算等共计25,758.26万元;1个县贷款资金700万元未有效使用,造成利息损失48.26万元。
3.公租房分配管理不规范。8个县(市)应收未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共计134.94万元;7个县(市)717套公租住房闲置,1个县违规改变11套公共租赁住房用途,11个县(市)332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2个县(市)1,510套已竣工住房未办理国有产权登记。
对上述问题,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正在积极整改中。
(三)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桂林市2018年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养老保险政策,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改进经办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和加强基金监管,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和基金监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执行不到位。桂林市共有6,273名重度残疾人或低保人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583人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515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多领取金额102.31万元。
2.基金征缴不规范。截至2018年末,桂林市共有3,269家单位欠缴养老保险67,437.88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金额8,010.45万元。
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还需加强。1个县有225户纳税人未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应退还税款6.4万元。
2.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还需加强。1个县未及时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26.28万元。
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已整改金额136.96万元。
(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稳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对3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政府投资项目在扩大内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工程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增加投资额, 已完工项目概算8,942.21万元,已完工项目资金支出16,463.49万元,超过概算达84.11%。1个工程项目的项目业主对监理合同的执行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未经业主同意,监理总监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及更换监理人员等问题。
2.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工程项目待摊投资中列支非本项目借款利息108.75万元;1个工程项目的项目业主未及时收回结存在各城区的已完工子项目征地拆迁款结余394.56万元。
3.部分项目多计工程款。25个已完工项目多计工程结算款 24,412.03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建设单位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完善相关建设程序,调减工程结算款 24,412.03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把保“三保”作为重中之重,集中有限的财力用在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二是强化财政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开源节流,做到应管尽管、应收尽收,提高收入质量。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强化监管攻坚克难,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管,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抓好农业生产,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继续强化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和资金项目监管,有效巩固扶贫成效,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和污染防控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全力改善人民生活。一是加强保障房资金管理,健全公租房信息共享与管理制度,加强审核工作,有效防止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资格,切实发挥保障房的保障功能。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完善捐赠物资管理制度,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坚决守护人民健康。三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力度,持续落实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各级责任分担资金,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落实减税降费及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二是严格国企国资监管,进一步增强防范重大经营和金融风险能力,培育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三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早日建成投用,尽快发挥工程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计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诚恳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实现“两个建成”战略目标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