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4时38分许,在G65包茂高速阳朔县往桂林市区方向2553km+300m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小型普通客车尾部相撞,继而与前方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6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桂林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形成了《G65包茂高速桂林阳朔“12·11”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其中提出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2024年3月31日,事故调查报告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精神,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7月,桂林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评估工作组对事故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桂林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等业务骨干为组员的评估工作组,明确了评估工作步骤和成员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评估工作。
2024年7月,评估组赴桂林市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四支队第七大队、桂阳投资公司,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核查和发函至吉林省四平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2024年9月,评估工作组起草形成了整改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初稿,经评估组成员充分讨论形成最终评估报告送审稿。
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认为,桂林市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四支队第七大队、桂阳投资公司、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湖南省益阳市等相关单位和企业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了对涉及事故的有关单位的处理和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基本落实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三、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远航物流有限公司是事故责任单位,2024年6月17日,被桂林市应急管理局处罚人民币15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还未执行到位。
冯XX,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吉C4G4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吉CE080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员,犯交通肇事罪,被阳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处罚200元。
周XX,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湘HB24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EA16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员,被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处罚200元。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桂林市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
一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大队联合“一路三方”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及时调整勤务模式,科学布置警力。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及上级勤务要求,及时调整勤务模式,坚决贯彻落实“百公里见警车见警灯”的要求。根据辖区事故情况和车流情况,认真分析研判,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在开展日常巡逻的同时在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巡逻,有效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加强违法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点违法。大队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针对“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进行打击,利用“一路三方”和“事故分析”APP对疲劳驾驶进行查处。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对辖区收费站、服务区开展宣传阵地,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海报,在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四支队第七大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四支队第七大队制定了检查计划,按照检查计划表对辖区内道路进行巡查检查,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到位。定期参加“警路企”一路三方联席会议,落实相关职责,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
(三)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交通运输局
督促监管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对照《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货车企业车辆动态监控、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对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项开展排查,严肃处理违规运营企业,对检查中的不合夫企业坚决停业整顿。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针对极端天气气候特点,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关注天气变化,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时应停尽停,严禁冒险运输、涉险运输。
(四)桂阳投资公司
一是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公司通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全员风险辨识,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过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月度交叉检查以及日常隐患排查等形式,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加强对桥梁、隧道安全管理,确保公路桥梁、通涵和隧道的运营安全,定期加强边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时间、标准、定责任人进行整改。加强道路巡查,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消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二是充分利用“一路三方”协同指挥平台,自主创新,做到信息共享,确保“警路企”各项机制有效落实。
(五)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远航物流有限公司
梨树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梨树交警大队、辽河交警大队联合进驻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整改:完善各项预案并组织企业开展演练一次,对企业员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动态监控按照24小时设置在岗人员,升级动态监控系统,达到实时处理数据功能,教育企业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提高企业企业管理水平。
五、相关工作建议
1.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从本质安全角度进行隐患整改,全面消除事故发生风险。
2.辖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要求。
3.道路交通行业部门要更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G65包茂高速桂林阳朔“12·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评估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