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学校(含中职、民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2号)、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桂林建设的决定》《“健康桂林2030”规划》(市发〔2017〕19号)和市推健办、教育局、卫健委、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救在身边 校园守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推健办发〔2024〕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生命教育,扎实推进“救在身边 校园守护”行动,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护能力,保护学生的生命和健康,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拟继续在市区中学高一学生中组织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在高一新生中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执政理念的体现,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校园和谐的重要举措。通过培训,让高一新生树立应急救护基本理念,了解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初步掌握心肺复苏、海姆立克等急救技能。
二、培训内容
预防溺水、心肺复苏、创伤救护、气道异物梗阻等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含民办)高中高一、中职新生。
四、培训时间
(一)第一批参加培训时间:2024年8月,结合各校新生军训时间,对普通高中高一新生进行培训。
(二)第二批参加培训时间:2024年9月—12月,市属职业高中高一新生。
五、培训方式
由市红十字会协调市红十字工作服务中心,派遣应急救护志愿者师资(含各学校师资),组成培训小组,分赴各校进行集中培训。为保证教学质量,每场培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高于300人,培训时长不低于2小时,如低于2小时,将不作培训安排。请各校提前确定好培训场地(多媒体阶梯教室、报告厅)。
六、组织领导
(一)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负责整个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为了促进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小荣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容志权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陈新玉 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
王纯华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成 员:李 辉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周芳玉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工作人员
范然直 市红十字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方案、统筹推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办公室主任由陈新玉兼任、副主任由王纯华、李霞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周芳玉、范然直、易淑媛、周华英组成。办公室联系电话:2896981,2675959。
(二)桂林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队队委负责安排培训师资、落实教具、实施教学等工作。
(三)接受培训的学校负责落实培训场地、音响及多媒体、投影、电脑、激光笔等相关设备。
七、相关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落实专人负责,妥善安排时间。
(二)要加强联系沟通。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的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联系,各相关学校要指定分管领导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培训事宜,加强与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的对接。
(三)培训期间,各班主任及该项工作相关负责人要跟班作业,维护课堂纪律,确保培训效果。
(四)各学校提前做好培训计划安排,及时填写培训回执表(附件),于2024年8月8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市教育局邮箱:glsjyjtwyk@guilin.gov.cn,市红十字会邮箱:glsyjjh@126.com。具体培训学校名单、批次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范然直 13457658730
周芳玉 267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