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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2022-08-26 21:45 来源:桂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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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249)精神,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95日前在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和方式

(一)抽查内容。对照检查各类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对象的岗位补贴发放不到位、“吃空饷”、账实不符、岗位开发类型单一重复、人岗不适配等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抽查方式。采取实地抽查和查看台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实地抽查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少于16人。其中,人社部门利用就业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4人,乡村振兴部门开发的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4人,林业部门开发的生态护林员4人,其他部门利用行业部门资金(如交通运输协管员、水利、自然资源等)及县级财政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4人。

二、时间安排

202282994日(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负责永福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

组长:欧阳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王 璇 市林业和园林局财务科会计师

周建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工作

人员

第二组:负责全州县、灌阳县、临桂区

组长:欧吉兵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员:张正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副科长

李 丹 市乡村振兴局干部

第三组:负责县兴安县、阳朔县、灵川县、雁山区

组长:孙桂春 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成员:黄院菊 市乡村振兴局干部

诸葛明兴市林业和园林局副主任

第四组:负责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荔浦市

组长:李志奇 市公共就业创业中心副主任

成员:陶文成 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干部

邱文惠 市公共就业创业中心农民工工作科

工作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各组抽查工作结束后于95日前,整理形成本组抽查工作报告及填报附件2、附件4、附件5,经组长审定后报市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办公室(简称专责办,同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科)。

(二)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指导组要督促相关县及时整改。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于925日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到市专责办。

(三)指导组人员赴县的费用由各抽调单位报销,交通工具由各抽调单位负责解决。各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防疫要求合理开展各项工作。






桂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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