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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红十字会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资助项目

2025-03-20 10:55 来源: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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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来源

爱心人士李女士自愿捐赠人民币70000元定向救助金。

二、救助对象

    已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或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患儿资助申请”的,并且自付医疗费金额超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救助金+超过本项目救助金额的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桂林籍儿童。

三、救助标准

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或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患儿资助申请”的项目救助金总额的十分之一。

四、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身份及病情诊断证明材料

1.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

4.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5.自付人民币超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救助金+超过本项目救助金额的患儿医疗发票或单据,例如已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救助金3万元,本项目可申请救助金为3千元,则需要提供自付金额超过33千元的发票或单据。6.患儿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五、项目说明

1.该项目救助金来源于爱心人士捐款,救助金使用完毕后,项目即刻终止。

2.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隐瞒、虚假、伪造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救助;如已获救助,桂林市红十字会保留依法追索救助款的权利。

3.项目资金使用完毕自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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