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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2-09-11 00:0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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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依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对“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富民强桂”新跨越目标要求做出重大部署,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五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桂林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面对复杂形势和严重自然灾害,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沉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影响,积极抢抓新机遇,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新成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胜利完成。

  一、发展基础

  经济发展实现重大突破。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千亿元历史性跨越,由2005年的51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108.6亿元,年均增长13.5%;实现财政收入121.1亿元,提前一年实现规划预期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2717.8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2倍,年均增长35.5%,是我市历史上建设重大项目最多、投资规模最大的时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旅游总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等十二项主要经济指标翻一番以上。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五”期末的23.4:36.5:40.1调整为18.3:45.3:36.4。县域经济稳步发展,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占全市的比重逐年提高,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工业经济主导地位明显提高。工业经济总量的快速扩张,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到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263.4亿元、增加值427.6亿元,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8.6%,比“十五”末增加8.2个百分点。构建了包含35个工业行业类别、200多个主导产品、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食品饮料、机械电器、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橡胶制品等已成为支柱产业。培育了食品饮料和机械电器两个产值超百亿的工业产业以及上百家工业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打造了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声誉和颇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创建了燕京(漓泉)啤酒等一批知名品牌。扶持莱茵生物、广陆数测、三金药业3家企业成功上市。工业五年累计投入880亿元,年均增长34%,是我市完成工业投资量最大的时期。累计实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3000余项,完成技改投资529.6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由“十五”末的11%提高到29.3%。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经济开发区、苏桥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各县工业集中区共同推进的组团式园区经济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全市拥有经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开发区3个,自治区政府确认的A类工业园区6个、B类工业园区3个。已有2000多个项目和企业入驻园区。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的比重达到35%以上,成为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培育特色经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和拉动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我市工业化率由1.30提高到2.11,即将跨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经济进入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

  ——现代农业发展实现新突破。特色效益农业成果丰硕,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漓江、湘江、桂江、资江四大流域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建设成效突出。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比2005年增长35.7%、31.9%,保持全区领先水平。粮食产量稳定增长,水果、蔬菜、食用菌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居全区前列,生猪、草食动物两大优势产业处于全区前列;全市有10个县获得“自治区无公害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称号,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在全区率先通过“绿色食品(水稻、水果)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证,资源县入选中国果蔬无公害十强县;荔浦县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确定为“中国衣架之都”,永福县“永福香”牌香米荣获自治区粮食行业唯一著名商标,永福龙江乡、阳朔白沙镇、兴安华江瑶族乡分别获得广西“罗汉果之乡”、“金桔之乡”、“毛竹加工之乡”称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19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590个,辐射带动农户约28万户。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编制完成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纲要和建设总体方案,成功争取桂林成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完善了漓江和沿桂阳、桂黄公路百里小康生态文明长廊两条黄金旅游带,构筑了山水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历史文化、红色旅游、民俗风情、城市旅游等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五年累计接待游客超过86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49.7亿元,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3.3%和23.8%。交通运输、商贸物流、金融保险、邮政通讯、租赁中介等现代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64.8亿元增加到391.5亿元。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404亿元,年均增长12%。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由530.2亿元增加到1367.6亿元,贷款余额由296亿元增加到784.2亿元。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为促进就业,繁荣经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开工建设了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和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了桂林至阳朔、阳朔至平乐、全州至兴安、平乐至钟山(桂林段)及桂林绕城高速(灵川至三塘段)等5条高速公路,扩建完成市区到两江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兴安至桂林、阳朔至鹿寨、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高速公路。实现了县县通二级公路和乡乡通油路目标。“十一五”期末,公路通车总里程11186公里,比“十五”期末增加900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49公里,其中新增239公里。开工建设贵阳—广州高速铁路和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40亿元。两江国际机场完成4E级标准机场跑道扩建,跻身全国大中型航空港行列,成为全国重要旅游机场。新建500千伏和一批220千伏及110千伏变电站,五年新增供电容量260万千伏安,国电永福电厂2×35万千瓦机组扩建投产,进一步改善了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支撑了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开工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完成153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

  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深入实施“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战略,启动临桂新区和苏桥经济开发区建设。全面完成 “小街小巷”改造,以“三桥十路”和“1212”工程为重点的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市区交通得到进一步疏解;东二环路、万福路、南洲大桥、福利路、中隐路、龙门大桥等一批路桥的建设,拓宽了城市发展空间;城乡风貌改造、“小街小巷”改造工程、“两江四湖”环境整治二期、黑山植物园一期等一批项目的建设,改造建设无障碍设施项目390多个,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新建和改造了一批居民小区,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新建和改造一批城市和园区供排水工程及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一批县城绕城路、市政道路、桥梁等,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结束了县城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历史。以县城、乡镇、交通干线沿线乡村为重点的城乡风貌改造和县城新区建设取得新成绩,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桂北城镇群初步形成,全市城镇化率达到39%。

  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成效显著。城乡居民收入显著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区名列第二,年均增长12.8%。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2%,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5.1%,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5.4%,率先在广西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五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1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1.69万个,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巩固,“两基”达标工作通过国家验收。荣获“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地区”称号。创建了13所示范性高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2005年的71%提高到2010年的85%。建设了一批专业职教实训基地,职教攻坚任务基本完成。按国家标准新建和改扩建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改善了城乡居民就医条件,初步缓解“看病难”问题。人口出生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范围内,荣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广播电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社会救助和福利、防灾救灾、残疾、老龄、妇幼等事业蓬勃发展。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轮修编工作,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新成绩。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连续五年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等称号。

  科技创新成效显著。五年累计科研投入68.1亿元,是“十五”时期的1.66倍。获得自治区以上科技进步奖128项。已建成3家国家级、27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国家级、16家自治区级和3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国家地方共建联合实验室。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被商务部、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生物医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国全区公开招聘一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以及经济管理人才。人才队伍已发展到32万多人,约占全市人口6.2%。有2人分别被列为“国家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创新和创业人才,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才。

  新农村建设卓有成效。五年累计完成投资10.37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7倍,惠及农村297万人,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屯新农村规划编制10620个。建成了以恭城红岩村、阳朔古板村、兴安黄毛坝村等为代表的一批村容整洁、乡风文明、产业有特色、生活水平高的新农村样板村。自治区总结的新农村建设5类模式桂林独占2类。少数民族村寨改造三年任务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由2005年的28.8万人减少到2010年末的23万人以下。农村居民安全饮用水达标率明显提高。新增207个行政村通公路、308个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实现100%的行政村通公路、50%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沥青路)目标和7021个自然村(屯)道路硬化。”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超过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到68.15%,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3%。建设黑山植物园等5个对市民免费开放公园。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城考”成绩排名广西第一,环境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名列前茅。

  改革开放取得新成绩。按照中央、自治区的政策要求,重点对国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村土地流转、林权制度等领域进行了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价格、科技、教育、文化、住房和投融资等方面体制改革,开展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和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开放合作上新台阶。加大央企入桂、“百企入桂”工作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入驻桂林,上海浦发银行等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入驻桂林,已拥有200余家金融机构。五年累计签约市外投资项目3235个,项目总投资1693.1亿元,实际到位市外资金1276.9亿元,年均增长38%;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50家,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48.2%。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调整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保持对外贸易平稳发展,五年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40.2亿美元,年均增长15.4%。区域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荣获“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奖”。

专栏1:“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表

指标

单位

2005

绝对值

“十一五”

规划年均增长(%

2010

绝对值

“十一五”实际年均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512.0

10

1108.6

13.5

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

/

10354

8.8

21611

12.5

财政收入

亿元

51.6

12

121.1

18.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98.7

12

908.6

35.5

五年累计投资

亿元

642.6

2717.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64.8

12

391.5

18.9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0.35

2.50

48.2

五年累计

亿美元

3.1

7.74

接待旅游总人数

万人次

1205.1

4.6

2246.3

13.3

旅游总收入

亿元

58.0

5.1

168.3

23.8

公路通车总里程

公里

7301

5.4

11186

城镇化率

%

29

+1.2

39

+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268

6.5

17949

14.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003

7

5487

12.8

全市耕地保有量(年末)

万公顷

38.0

38.4

年末总人口(按户籍人口计

万人

495.1

1

514.37

0.8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

1.2086

-1.8

0.9998

-3.7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万吨

6.76

-2.4

6.58

COD排放总量

万吨

3.61

0.5

4.75

  注:2006年全国对公路通车里程进行了普查, 2006年以后的公路通车里程与2005年以前的公路通车里程统计口径不同,不具可比性。  

  二、 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及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市既有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

  从国际环境看,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

  从国内环境看,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仍将维持经济总体向好的态势,宽松的宏观政策环境会适度调整。但我国部分产业产能过剩问题凸显,国家宏观调控会更加注重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更加注重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更加注重提高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更加注重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推动地区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更加注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将继续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系列扶持中西部地区发展政策措施,资金投入更倾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生态脆弱地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广西成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泛珠三角“9+2”、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更为紧密,广西确定的“两区一带”区域发展格局,更加注重优化生产力布局和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广西将成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我国沿海重要经济增长区域。

  我市位于华南、西南、中南三大经济圈的结合部,交通运输便利,是我国华中、华南、华东地区进入东盟和北部湾、东部发达地区辐射西部以及广西北入中原的交通门户城市,是广西北部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桂湘粤黔”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布局上,是广西重点建设的3个中心城市之一,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农业发展基础好,是广西旅游产业的龙头、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粮食、水果、蔬菜的主要生产基地。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8.6%,工业化和城镇化将进入加快发展时期,为“十二五”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民族区域自治、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发展旅游业、服务业等叠加优惠政策。国有企业在处置不良资产、技术改造升级方面,可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国家支持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改革方面可以先行先试。上述有利政策和条件,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同时,我市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广西经济发展重心南移,北部湾经济区迅速崛起;桂东地区成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区;南宁、柳州的发展势头依然强劲;桂西地区利用资源富集优势正在加速发展。对桂林加快发展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和诸多挑战。

  三、 制约因素

  我市虽具备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但制约因素仍然较多。现行行政区划已在很大程度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漓江保护的需要,城市发展空间不足,城区产业难以拓展,城镇化水平偏低。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弱,区域发展不平衡。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突出。大型企业少,产业集聚能力弱。科技、人才资源相对薄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度不高,综合效益较低。地方综合财力不足,城区经济发展缓慢,基础设施滞后,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弱。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弊端依然存在,全民创业氛围不浓,自主创业条件有待改善,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尚不适应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富民强桂”新跨越的目标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化改革开放,坚持走农业稳市、文化立市、旅游兴市、工业强市之路,全力实施“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设,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开创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山水名城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升经济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改革创新原则。推进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创新,最大限度地集聚资源要素,全方位融入多区域开放合作。坚持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重点突破原则。发挥优势,实现带动发展。优先发展优势产业,做强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壮大旅游产业。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新区建设。加快老城区疏解提升,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能力,推进跨越发展。

  统筹兼顾原则。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生态环保、城市建设与县域发展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实现城乡互补、区域协调、统筹发展。

  民生为本原则。始终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探索建立保障民生长效机制,解决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

  绿色发展原则。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创新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三、战略任务

  全力打造“一城二区三中心四基地”,将桂林建设成为综合经济实力较强、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的世界一流休闲旅游城市。

  一城:以中心城区特大城市为核心的桂北城市群。

  二区: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

  三中心: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中心、国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中心)、广西文化创意产业和演艺中心。

  四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西南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广西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广西特色农业产业基地。

  四、发展目标

  按照战略任务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到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一番以上。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到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3:48:39。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6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2.6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11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较大提升,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

  科技教育发展明显加快。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市的要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8.75万公顷;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森林覆盖率达到69.15%,森林蓄积量达到8189万立方米。

  人民生活全面改善。全市总人口控制在541万人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0%和11%。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6.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8%。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五年累计建设5万套以上。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居民生活整体比较富裕,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继续保持稳定的就业局势。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社会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及国有企业、财税金融、要素价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创业、创新形成新局面,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全方位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经过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使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经济实力、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发展成果更加惠及民生,推动“富民强市”迈出新步伐,为实现自治区提出的“富民强桂”新跨越目标要求做出新贡献。

专栏2:“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2010

绝对值

2015

“十二五”年均增长(%

2011-

2015

累计

属性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108.6

2270

11

预期性

财政收入

亿元

121.1

243

15

预期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908.6

2000

17

5500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391.5

822

16

预期性

接待旅游总人数

万人次

2246.3

2760

4.0

预期性

旅游总收入

亿元

168.3

500

24

预期性

工业增加值比重

%

38.6

43.2

+4.6

预期性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36.4

39

+2.6

预期性

城镇化率

%

39

50

+11.0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2.8

93

+0.2

约束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85

90

+5.0

预期性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43

2.2

+0.77

预期性

每万人口专利拥有量

1.58

3

预期性

资源环保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38.4

38.75

约束性

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140

98

-30%

约束性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0.40

0.45

预期性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20.6

25

+4.4

约束性

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

吨标煤

0.9998

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约束性

每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万吨

约束性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

约束性

氨氮排放量

万吨

约束性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万吨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

68.15

69.15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7189

8189

约束性

全市总人口

万人

514.37

541

1

约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

“十一五”<4.5

5

预期性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6.9

6.6

31

预期性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36.6

46.6

约束性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2

95

约束性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0

95

+5.0

约束性

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

%

95.4

98

+2.6

约束性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万套

0.69

5

约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949

28910

10

预期性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487

9250

11

预期性

  注:地区生产总值绝对值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第三章 空间布局及功能区划

  根据要素集聚、土地集约、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空间开发原则,调整优化市域发展空间格局,实现空间集约与协调发展。

  一、空间开发原则

  空间开发遵循的原则是:要素集中发展原则。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集约利用原则。通过资源空间配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区域协调发展原则。依托优势,集约开发,错位发展,功能互补;城乡统筹发展原则。统筹中心城市、县城区、重点乡镇的发展和布局。

  二、空间布局

  根据市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资源优势、经济优势和区域发展要求等因素,将桂林市经济发展空间划分为“一轴两带”,推进全市经济的协调发展。

  ——中心经济轴。该经济轴地域范围,包括泉南高速公路和包茂高速公路桂林段的桂林市区和全州、兴安、灵川、临桂、永福、阳朔、平乐、荔浦等县的部分乡镇。

  重点发展产业:工业要构建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及工业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壮大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机械、汽车等四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食品、石化橡胶、冶金有色、包装与竹木加工、电力、建材等六个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与环保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旅游业、商贸业、物流业、商务会展业、社会化养老、高端旅游地产等为主的服务业。着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

  ——东部资源经济带。该经济带范围涉及5个县,主要包括灌阳和恭城县全境以及全州、兴安、灵川县沿都庞岭的部分乡镇。

  重点发展产业:因地制宜地发展以采矿、冶炼、生物提取、饮料及林果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以名特优水果业、生态经济林业为重点的农林业;以农业生态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业及其相关产业。

  ——西部生态经济带。该经济带范围涉及7个县,主要包括资源和龙胜县全境以及全州、兴安、灵川、临桂、永福县沿越城岭的部分乡镇。

  重点发展产业:突出发展观光休闲度假旅游业,大力发展风电、林产工业、矿产品精深加工、生态农业、畜牧业等。

  三、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空间单元的自然生态保护价值和发展潜力,按照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区域要求,明确功能定位,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相协调的区域发展格局。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配套实施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人口等政策,建立分类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导各县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重点开发区:主要为城市化地区,优先布局重大制造业项目,统筹工业和城镇发展布局,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经济集聚与人口集聚同步。

  农产品主产区: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集聚,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功能,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适宜产业。

  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依据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划,明确县区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秀峰区:

  发展定位:市域金融商务商贸集聚区,文化娱乐中心,休闲旅游度假区,历史文化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琴潭园区,桃花江旅游度假区,解放东、西路片区,中山中路和中心广场片区。

  重点产业:商贸及金融业、文化产业、休闲旅游及社会化养老产业、高端房地产业。

  叠彩区:

  发展定位:城北商贸物流基地,市区北部城市交通枢纽及服务区,生态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区。

  重点发展区域:城北滨江区(中山北路以东,漓江以西,环城北一路以北,八里街纬四路以南),东二环路沿线,老城区(芦笛片区、九华片区、桂钢片区、铁路片区)。

  重点产业:商贸物流业、房产居住业、休闲旅游及娱乐业、新型工业、生态观光农业。

  象山区:

  发展定位:城南金融集聚区,休闲旅游、度假疗养及社会化养老基地,仓储物流中心,旅游商品设计制作批发销售集散地,新型工业承接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一园(万福休闲旅游度假园区)两路(中山中路—凯风路、万福路)五片区(百货大楼片区、瓦窑片区、联达片区、环城南二路片区、九美桥片区)。

  重点产业:休闲旅游养老、金融商贸、仓储物流、日用化工、光机电一体化、食品饮料。

  七星区(高新区):

  发展定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桂林现代工业引擎,科技新城区,生态宜居城区。

  重点发展区域:“三园二带一中心”(信息产业园、英才科技园、铁山园,桂磨路产业带、铁路东线产业带和总部研发中心)。

  重点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意产业。

  雁山区:

  发展定位:科教城区,现代农业与旅游服务业相结合的观光休闲区,现代新型产业集聚区。

  重点发展区域:桂阳公路两侧。

  重点产业:高端特色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国际教育和培训、研发服务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园艺业。

  临桂新区:桂林市新的政治、经济、旅游、文化、商务中心,按照“一主(行政中心区)三辅(旅游区、空港物流区、产业园区)两组团(会仙湿地旅游组团、万福休闲旅游组团)”布局,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建设,推动人口和产业集聚,形成以临桂新区为主体,各功能组团互为配套的城市新空间。到2015年,新区初步形成城市功能配套、产业集聚发展、人口初具规模的新城区。重点发展旅游业、金融业、商贸物流业、商务会展、轻工食品、生物医药、汽车零配件、机械制造等产业。

  苏桥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橡胶产业园和汽车及零配件产业园,着力打造客车生产、汽车及零部件、橡胶产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基地,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电力、化工、环保建材产业以及与新城建设配套的产业。争取新能源汽车生产列入国家支持的产业布局建设项目。开发建设临苏路产业带。创建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广西西江经济带上重要产业基地和桂林工业产业新城。

  阳朔县:

  发展定位:中国旅游强县,世界旅游胜地,打造山水人文和谐典范县;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321、322国道沿线,漓江沿岸,县城新区。

  重点产业: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建材加工、竹木制品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园艺业、生态农业、旅游工艺品生产、以演艺为重点的文化产业。

  临桂县:

  发展定位:新型工业、现代物流基地,国家重要旅游航空港区,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家禽养殖及加工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临桂新区,“两园两带一区”(秧塘工业园、乡镇工业园、临苏路产业带、义江流域产业带、两江机场临港经济区)。

  重点产业: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配件、太阳能光伏产业、食品饮料、化工产业、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高效农业、园艺业、现代服务业,高端体育休闲旅游产业。

  灵川县:

  发展定位:桂林高新技术产业配套和产业转移基地,现代商贸物流基地,高效特色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桂黄公路沿线,潭下—九屋、大圩—海洋公路两侧,定江八里街、潭下金山、三街五里排、灵勃工业园、大圩铁山工业园,县城城北老城区、甘棠江核心区,青狮潭镇、大圩镇。

  重点产业:冶炼升级,建材、医药、农产品深加工,高新科技、现代物流、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

  全州县:

  发展定位:广西北大门中等城市,锰铁生产加工基地,广西白酒生产基地,广西北大门物流区,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全国生猪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桂林风能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福坪、城南、新塘坪工业集中区,岳湾塘新城区,天湖旅游区。

重点产业:矿产品采选冶炼加工业、电力工业、风能、机械工业、食品工业、林产工业、制药业、现代农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业。

  兴安县:

  发展定位:全国旅游名县,广西新型工业重点县,新型能源示范县,桂林风能基地,广西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县,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一区三园”(工业集中区、城西产业园、溶江产业园、界首产业园),灵渠两岸,志玲路两侧。

  重点产业:旅游,太阳能光伏、风能及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业、竹木制品深加工、生物提取、新型建筑材料加工业、采选冶炼业、粮食种植、毛竹种植、柑桔种植、葡萄种植、生猪养殖。

  永福县:

  发展定位:广西新型工业重镇,广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中国福寿养生家园,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一区二带”(苏桥经济开发区、苏桥至县城产业带、县城至罗锦产业带)

  重点产业:火力发电、橡胶化工、客车、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医药、印刷包装、建材业,特色农林产品生产和加工产业、养生产业等。

  灌阳县:

  发展定位:世界瑶族寻根问祖之地,桂北石材加工基地,桂北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中南选矿机械制造基地,广西冶炼深加工基地,桂林风能基地,特色水果种植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文市、西山坪工业集中区,灌阳镇—新圩优质水果种植区,千家垌生态旅游区。

  重点产业:石材、选矿机械、冶炼、特色农林产品加工,名优水果,旅游。

  龙胜各族自治县:

  发展定位:国家西部生态建设示范县,华南地区生态屏障保护区,广西民族旅游富民示范县,桂北山区农业经济富集区,全国滑石矿精细加工基地,桂林风能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瓢里、三门滑石精深加工区,龙脊—温泉百里旅游黄金带。

  重点产业:滑石精细加工、矿产精深加工业、林产深加工,特色旅游业,高山农业(中草药材、畜牧业、山地蔬菜)。

  资源县:

  发展定位:国家西部生态建设示范县,华南地区生态屏障保护区,桂林风能基地,生态体验休闲旅游示范县,高山生态无公害果蔬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资源国家丹霞地质公园;县城—中峰丘陵高效生态农业带;梅溪—瓜里、车田—两水—河口山地特色生态农林带;猫儿山、银竹老山;中峰工业集中区。

  重点产业:生态休闲旅游业、特色高效生态农业,农林产品加工业、矿产加工、风能。

  平乐县:

  发展定位:西江经济带桂江水运港口城市,桂林南部交通次中心,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西江经济带石材工业基地,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仓储流转中心。

  重点发展区域:“三区两带”(二塘工业集中区、同乐新区、南洲新区;沿国道、省道农产品开发与产业加工带,沿漓江—桂江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带)。

  重点产业:仓储物流业,绿色农林业,农产品深加工业、矿产精深加工、精细化工、铸造、建材、包装纸业,观光旅游,交通运输,生物质发电。

  荔浦县:

  发展定位:桂林南部中等城市,全国木衣架生产出口基地,食品和农林产品加工基地,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全国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

  重点发展区域:“三园一带”(长水岭工业园区、金牛工业园区、金鸡坪工业园区,马岭—修仁沿线公路带)。

  重点产业:特色农产品种植业、园艺业,食品加工、竹木制品、造纸及纸制品、日用小五金、汽车配件、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业,“中国岩洞之旅”特色旅游业,物流业。

  恭城瑶族自治县:

  发展定位:“生态恭城、瑶族世界”,绿色优质水果种植基地,广西重要的以月柿为主的农产品加工基地,桂东北最大的有色金属加工基地,生态特色富裕文明和谐民族自治县。

  重点发展区域:莲花—平安—西岭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带,县城水寨—瑶族古街—山寨旅游休闲带。燕新、虎尾、开花山、茶东工业集中区。

  重点产业:生态水果种植,有色金属矿产加工、建材工业、农产品加工,生态和民族文化旅游。

  四、力争实施行政区划调整

  为科学保护漓江,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必须加快建设临桂新区和苏桥经济开发区,提升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争取对相关县进行撤县改区。

专栏3 优化空间布局建设工程

    全州、兴安、灵川、临桂、永福、荔浦新型工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海洋山都庞岭及越城岭架桥岭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实施猫儿山、千家垌、花坪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四大流域特色效益农林业建设工程。

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规划布局及建设工程

第四章 积极推进“两区”建设 实现

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突破

  加快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先行先试,大胆突破,创新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全面实施自治区提出的旅游业和服务业“百强工程”,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把旅游业和服务业培育成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提高,到2015年达到39%。

  一、加快旅游业和服务业改革进程

  围绕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域,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在限制性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及服务业项目用地、漓江保护与开发、生态补偿与专项转移支付、专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改革步伐,积极探索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开展阳朔县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探索完成2个服务业标准,构建2个服务标准体系,为全国旅游和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推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融合,发展混合型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开发新型服务,拓展业务领域,提升水平,壮大实力,增强后劲。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各项服务业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

  争取改革先试政策。加快法规建设,争取自治区颁布桂林旅游综合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拓展桂林两个“国家试验区”发展空间;设置适应改革发展的管理机构,赋予相应的行政权限;积极争取建立保税区、游客购物退免税、旅游产业园区、引进重大项目、引进跨国旅游集团、运用国际航权、落地签证和城市对等免签、开办中外合营旅行社、国外旅游机构在桂林开设办事处、建立新型国际旅游组织等特殊政策;在保护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条件下,合理开发旅游景点景区;争取国家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试办一些国际通行的旅游体育娱乐项目,发行旅游彩票、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型彩票;争取建立旅游服务业基金。尝试进行旅游资源的资产价值评估和资本运作;推动旅游和服务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争取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对桂林“两区”建设给予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争取国家、自治区给予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争取桂林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增设旅游相关专业博士、硕士授予点。在不改变农村土地耕作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农民将所承包土地用于发展旅游业,鼓励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资本化,进行乡村旅游业规模化开发,推动乡村旅游加快发展。

  二、实现旅游业发展新突破

  以打造世界一流旅游名城、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中心为目标,推动旅游业与生态农业、文化产业、商贸物流业等产业的有机融合,延长产业链,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由观光型为主向多元复合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规模型向规模质量效益并重型转变、由满足游客基本需求向满足多层次需求转变、由旅游目的地城市向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城市转变,全面提升旅游业综合效益。到2015年,接待入境旅游人数超过200万人,实现旅游总收入突破500亿元。
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按照“一核两极三带多点”布局,优化旅游产业空间结构,建设一批旅游强县,实施一批旅游富民工程,扩大旅游合作区域,构建大桂林旅游圈,实现大桂林旅游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核:进一步强化桂林中心城区(含临桂新区)的旅游核心职能,建设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旅游城市。

  两极:完善阳朔、发展兴安增长极,构建与中心城区互动的区域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带:重点推进漓江黄金旅游产业带、湘桂走廊旅游产业带、西南通道旅游产业带建设。加快阳朔、兴安、龙胜、资源、荔浦等重点旅游县旅游产业发展,根据旅游资源整合及市场拓展需要,科学设计旅游精品线路,辐射带动周边县旅游发展。

  多点:建设灵川、临桂、全州、永福、恭城、灌阳、平乐等县特色旅游景点景区,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

  夯实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快速通道建设,增加航空网络密度,开辟更多国际国内航线。完善主要景区、景点连接交通干线网络通道建设;完善景区服务设施、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一批高端旅游酒店,提高规模档次和接待能力。建设旅游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一批旅游服务基地。积极推进“数字桂林旅游”建设,建设旅游服务信息平台,努力实现宣传促销、信息服务、旅游质量监管等全面数字化。

  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整合旅游企业,提升旅行社发展水平和能力。鼓励外商在桂林兴办独资旅行社、合资旅行社。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区域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赋予企业集团外贸进出口经营权,鼓励在境外建立销售网络和创办境外企业;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上市融资。重点支持桂林旅游股份公司、旅游发展公司和一批上规模的龙头旅行社等有实力的旅游企业,通过产品或项目合作方式与其它产业融合,形成旅游产业集群式发展,延长产业链,提高旅游经济和社会效益。到2015年,培育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的企业2-3家,年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企业5-10家。规范行业秩序,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打造旅游新景观,开发提升旅游精品。科学整合利用漓江沿线旅游资源,开发提供差异化服务产品,满足差异化消费需求,打造世界级的漓江景区精品山水观光休闲旅游带。提高旅游新产品准入门槛,严禁盲目开发。重点打造“一山五库”、甑皮岩、桃花江、红军湘江战役旧址、千家垌和花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阳朔十里画廊休闲区、靖江王陵考古大遗址公园、永福西江生态休闲度假区、宗教文化旅游等一批自然、历史、文化、红色旅游新景观。保护和开发会仙湿地公园,深度开发资源丹霞地貌景观,形成喀斯特地貌与丹霞地貌联动提升的桂林旅游新品牌。开发与山水景观相配套的休闲度假旅游精品。整合文化元素,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对桂林老景点景区进行包装策划改造提升,深度开发,赋予文化历史新内涵。重点提升桂林中心城区、阳朔田园旅游区、兴安灵渠、藩王文化景区、临桂历史文化遗产、全州天湖景区等旅游资源品质。利用荒地、荒坡、石漠化治理规范发展大型体育公园和主题公园等旅游项目,推进体育休闲产业加快发展。

  发展一批旅游新业态。重点发展以体育旅游、体验旅游、民族民俗旅游、婚礼旅游、医疗旅游、养生康体旅游、商务会展旅游为主导的新业态。发展以夜间演艺、购物娱乐、分时度假等旅游产品与要素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发展以旅游服务外包、旅游金融保险服务、旅游职业培训、旅游教育等依托旅游服务新业态。

  三、实现服务业发展新突破

  依托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的优势,利用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创新生活服务业发展方式,做好生态旅游、商务会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建设服务广西、辐射华南、华中的多功能物流枢纽,建设生产型和商业型物流集聚区。调整优化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服务业功能区,全面扩大服务业发展规模,提升服务业水平,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实现服务业跨越发展。

  务业试点示范区域。围绕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打造五大服务业试点示范区:一是打造以阳朔为中心的特色鲜明、城乡互动的生态休闲旅游和度假示范区;二是打造以临桂新区和七星区为重点的区域商务会展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三是打造以桃花江旅游度假区、万福休闲旅游度假园区、沿桂阳公路雁山区域为主,辐射带动灵川县青狮潭旅游度假区等周边区域发展的养生度假和“栖息式”社会化养老产业示范区;四是打造以主城区、灵川八里街商贸物流园、铁路西货站、铁路北客运站和临桂新区两江机场航空港物流园为重点的商贸和现代物流集聚示范区;五是打造以叠彩区站前广场为节点,漓江沿岸为轴带的体育文化特色消费示范区。

  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务会展、金融、中介等服务业。利用城市中心和临桂、灵川、全州、平乐、荔浦等县产业优势和地域优势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建设现代物流园区、航空港物流园区和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完善物流体系,打造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以桂林中心城市为核心,以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主办的桂林国际旅游论坛为平台,整合会展资源,建设全国旅游博览中心。申办国际性区域性的各类大型会展活动,办好中国(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中国南方旅游商品交易会等展会,支持办好“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等地方特色节事活动,打造“中国桂林国际旅游”会展系列品牌。通过整合提升各县区的节事活动,联动推进各县区服务业发展,逐步形成桂林特色。大力培育和开拓服务外包业务,不断提高服务外包业务承揽能力,把桂林建设成为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大力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信息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风险投资、融资担保、产权交易、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会计、审计、检测、评级等经济鉴定类服务。

  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继续实施“引金入桂”,鼓励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机构。支持桂林银行深化改革,做大做强,争取上市。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发展金融租赁、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规范融资担保、金融中介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面向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服务。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建设。扩大直接融资,鼓励更多企业成为上市公司,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和中期票据等。支持保险公司推行新的保险品种,合理运用保险资金。发挥金融服务职能,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到2015年力争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600亿元和17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70亿元。

  积极发展消费性服务业。加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布局,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农超对接”工程,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加快建设旅游商品、农副产品、粮食等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争取建设桂林国际旅游商品免税区。利用资源环境和区位优势,市区和阳朔、灵川、兴安、龙胜、资源、永福、临桂、恭城等县,重点发展生态旅游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力争把桂林打造成全国社会化养老示范基地和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城市。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体育健身、养老保健、文化娱乐、特色餐饮等配套服务业。支持恢复一批“百年老店”和“老字号”品牌店,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培育和发展本土品牌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消费新业态。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800亿元,培育一批交易额、销售额超10亿元的商品市场和流通企业集团。

  适度开发不同层次需求的商品房,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利用桂林独特的资源优势,开发建设与桂林山水和文化匹配,有桂林特色的高端旅游房地产、休闲景观房地产、养老地产和康体疗养度假居住型房地产。鼓励发展家庭旅馆经营和房屋租赁经营。建立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营造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落实地方政府、经营主体、相关部门的服务和监管责任,推进政府职能创新与转变,合理下放权限,培育中介组织,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依法行政、高效务实的政府管理体制。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审批流程,鼓励资本进入和市场发展,加强产业引导和金融支持,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和紧急救援体系,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服务业信息化综合服务与管理平台。

专栏4: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建设工程

    景点景区开发:漓江风景旅游带提升工程,桂林环城水系提升工程,桃花江旅游度假区培育工程,尧山景区建设工程,演艺中心建设工程,临桂新区湖塘水系工程,会仙湿地保护与开发工程,万福休闲旅游度假园区,“一山五库”旅游娱乐度假区建设工程,桂林宗教圣地恢复重建工程,阳朔十里画廊休闲区培育工程,桂林阳朔陆域环线景观建设工程,兴安灵渠改造提升及灵渠(北渠)国家自然遗产保护工程,阳朔国家自然遗产地及资源资江八角寨国家自然遗产地保护工程,临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灵川地球科学游乐园,恭城县山寨水寨工程,猫儿山、花坪、千家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培育工程,红色旅游旧址旅游培育工程,名镇名村保护开发工程,

    旅游服务设施: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工程,市域商务会展设施建设工程,区域度假基地建设工程,桂林服务业基地建设工程,体育休闲公园建设工程,足球体育文化产业园,自驾车基地建设工程,旅游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高端旅游酒店改造新建。

    旅游基础设施:市区到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通道,临桂新区会仙雁山旅游公路,全州天湖景区资源旅游专用通道,兴安高尚阳朔福利等一批旅游专用通道,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和配套设施。

    商贸物流项目:桂林西货站枢纽物流园区,桂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航空港物流园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特色购物街、“双百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恢复重建“百年老店”和“老字号”品牌店。

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琴潭社会化养老及休闲度假区,桂林全国旅游博览中心暨国际旅游论坛建设项目,大型体育赛事项目,旅游与会展资源整合与产业协同示范项目,会展旅游项目,健康产业项目,疗养度假项目,金融服务项目,服务外包项目,高端旅游房地产项目,休闲景观房地产开发项目,服务业信息化综合服务与管理平台工程,南北陆路服务业聚集点工程,阳朔城乡互动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工程,养生度假和“栖息式”社会化养老产业项目。

第五章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现工业经济发展新突破

  坚持把工业化作为加快发展的主导方向和核心战略,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不断提高工业的主导地位。注重科技创新,打造特色产业基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根据我市工业发展基础,重点发展壮大四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六个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做大工业经济总量,加快建设具有桂林特色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到2015年,形成30个左右的特色工业产业基地。力争实现工业增加值超千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43%。

  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按照推进城镇化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加快规划建设产业园区,推进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以产业园区的建设促进城镇化发展,以城镇化发展推动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拓展工业发展空间,优化调整工业园区产业布局,打造特色产业园区。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重点工业园区和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提高园区产业配套和商务服务、物流配送、生活配套设施等综合配套能力。创新人才引进和园区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政府引导,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大规模、高层次承接产业转移,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做强做优工业园区。培育工业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1家、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3—4家和一批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到2015年,园区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60%以上。

  以建设千亿元创新型特色园区为目标,振兴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发展理念,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突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空间瓶颈,消除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障碍。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集聚科技优势,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成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引擎。到2015年,工业产值要达到1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在全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排位中有明显进步。

  争取苏桥经济开发区和兴安、全州、平乐、荔浦、恭城、灌阳工业园区(集中区)升级为自治区级开发区。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重点打造国家高新技术产业、西南现代装备制造业、广西节能环保产业等基地。鼓励重点乡镇创造条件发展工业集中区。在符合条件的市辖区建立创业小区。到2015年,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临桂)工业总产值超过300亿元,苏桥经济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全州、兴安、平乐、荔浦工业集中区工业总产值分别超100亿元,灌阳、永福、龙胜、资源、恭城工业集中区工业总产值分别超20亿元。

  二、发展壮大四大优势产业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通信设备制造、光电产业、电子基础产品(含元器件)、信息技术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形成群体优势实现产业的跨越发展。努力将桂林打造成为广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区,广西光电子、通信产业和软件生产基地。重点支持伺服系统及汽车轮胎安全监控系统,汽车电子产品、智能仪器仪表产品和数字化装备制造产品等。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300亿元。

  医药及生物制品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积极发展生物制药、医药器械等优势产品。通过名牌产品的市场效应,拉长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桂林在广西医药及生物产业领先地位。建设桂林生物医药产业园,重点支持现代中药产业化工程、生物提取工程、贴膏生产新工艺技改、免疫单克隆诊断试剂及分析仪产业化工程、超声洁牙机及齿科临床医疗器械系列产品产业化工程等项目建设。将桂林打造成为西南地区特色中药生产基地、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广西西药生产基地。到2015年总产值超过200亿元。

  机械产业。重点发展机床工具、电工电器、专用设备、工程机械及通用设备等,开发机电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产品,以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延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将桂林打造成为中国南方最大的数控机床、广西电工电器等装备制造业基地。到2015年总产值超过300亿元。

  汽车产业。以客车系列产品为重点,发展汽车产业。重点构建系列完整的客车产品系列,壮大整车生产规模,优化整车产品结构,扶持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加快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重点支持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整体搬迁、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混合动力电拖系统产业化等项目建设。努力将桂林打造成为南方重要客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广西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到2015年总产值超过300亿元。

  三、改造提升六个传统产业

  食品产业。加快发展优质饮料及酒类制造业,大力发展禽畜及果蔬、食用菌加工业,大力开发旅游食品、航空食品、方便食品、风味食品、调味品、饮料品等产品。着力推进粮油加工业,加快粮油及饲料加工企业群发展,促进调味品工业发展,提升工艺水平,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重点支持桂林娃哈哈、桂林汇源、漓泉啤酒、三花酒、湘山酒、桂林力源等一批品牌产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300亿元。

  石化橡胶产业。优先发展以橡胶为主的石化工业。以中橡公司橡胶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汽车轮胎、工程巨胎、航空轮胎和橡胶、乳胶制品,重点支持轮胎生产技术改造、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高等级子午线轮胎产业化、精细化工等项目建设。把桂林建成全国重要的橡胶制品产业基地、亚洲最大的轻质碳酸钙基地。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200亿元。

  冶金有色产业。利用桂林水电资源优势,以锰系列精深加工为主导方向,重点发展电解锰、低磷锰铁、低碳高硅锰铁合金及合金粉剂等高纯度和多元复合优质铁合金;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精深加工。重点支持康密劳锰系合金搬迁及产品提升工程、铁合金技改提升工程、硅材料技改工程、电解锌技改、铜铝管技改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300亿元。

  包装与竹木加工业。利用竹木资源优势,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产品品质,提高经济效益。重点支持竹木旅游工艺品、特种包装纸、品牌竹木衣架等产品生产和特色竹木系列产品精深开发。大力推进包装印刷行业上水平、上规模。做大做强荔浦县“中国木衣架生产基地”。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160亿元。

  电力产业。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调整电源结构,大力支持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适度发展火电、水电,推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150亿元。

  建材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及水泥制品、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加快发展大理石、花岗岩、滑石等非金属矿及制品,大力发展玻璃深加工产品,支持开发生产绿色新型建材。重点支持兴安、恭城等县建设水泥工业基地,平乐、灌阳县建设石材工业基地。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150亿元。

  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系统等系列产品,鼓励和扶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其它一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桂林打造成为广西风能发电基地,将临桂县、兴安县打造成为太阳能光伏产业总产值超百亿元的全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400亿元。

  新材料产业。应用高新技术重点攻关,形成一批新材料产业。加速超硬材料、晶体材料、电工材料、高分子等新材料研发,打造电工电子绝缘材料生产基地,培育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支持陶瓷新材料、新型玻璃材料、特种新材料、有色金属合金材料、新能源材料和新型环保材料发展。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超100亿元。

  节能与环保产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与环保技术,推进重大专项装备的自主制造,重点发展以高效节能变频调速控制技术、无功补偿技术与装置、电效管理系统、低压智能节能系统、节能变压器、高压智能节电系统、节能风机、余热/余压/余能发电等节能技术和装备的制造。支持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汽车尾气处理产品等环保装备制造。将桂林打造成为全国特高压电力电容器生产基地、广西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新能源设备制造业基地。力争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100亿元。

  大力支持其它新兴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1]、云计算[2]、集成电路和信息服务等。生物,重点发展生物药品、生物制造等。先进装备制造,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设备等。生命健康,重点开发养生、保健、养老系列产品。

  五、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自治区“14+4”千亿元产业振兴规划,与大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协作配套关系,发展产业链经济。实施百家小企业扶强工程,以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大学生创业园等企业创业平台,加快中小和微小企业创业园建设,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势头好的小企业和微小企业做优做强。通过银行信贷、中小和微小企业发展基金、引进风险投资基金等途径,给予资金支持。“十二五”期间,培育形成产值超亿元的企业100家以上。

  

专栏5:工业发展建设工程

    特色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桂林橡胶制品生产基地,桂林橡胶机械生产基地,桂林光电子,通信产业基地,桂林软件生产基地,南方重要客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桂林数控机床研发生产基地,大型机械研发制造基地,广西石材生产基地,建材产业基地,冶炼深加工生产基地,超精细滑石粉研发加工生产基地,电工电器生产基地,精细化工生产基地,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制药生产基地,桂林现代特色中药研发生产基地,华南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太阳能装备制造基地,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电力设备生产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全国木衣架生产基地,竹制品生产加工基地,食品饮料生产基地,家禽生产加工基地。

    园区基础设施:园区改造提升及配套工程,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园项目。

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年产100万条全钢子午胎生产项目,年产2.5万辆新型客车项目,城市小巴混合动力配型及产业化项目,多功能系列农林机械生产项目,现代特色中药研发中心,现代中药产业化工程,电磁直接耦合油电混合动力驱动系统产业化技术改造工程,微小型继电器产业化工程,尚科光伏太阳能产业生产项目,汽车尾气处理产品产业化项目,非粮生物燃料产业化示范项目,保护漓江市区工业企业统筹搬迁改造项目,绿色食品饮料加工生产项目,国有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换代项目等。

第六章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创建全国循环农业示范市和建设广西特色效益农业、乡村旅游、吨粮万元田示范市为契机,以建设农业现代化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建设,加快发展设施农业、装备农业。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十二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4%以上。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特色效益农业。加快实施“南提北扩” [3]、“ 三带二链一中心” [4]发展战略和漓江、桂江、资江、湘江流域及山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完善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结合自治区打造“千百亿元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和农业千百亿元产业339工程”[5],着力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优质粮食、优质果蔬、食用菌、生猪、家禽、草食动物、名优水产品、中草药、竹木花卉、油茶生产基地,培育发展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原料基地。实施粮食新增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依靠科技进步,巩固提高粮食产量。到2015年粮食种植面积达到560万亩、产量超过198万吨。建设一批蔬菜示范基地,重点建设两县一区(临桂、灵川、雁山)城市“菜篮子”工程。大力支持“一村一品”和特色专业村镇建设。加强产品认证和出口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湘江流域20万亩柑桔基地,湘桂走廊10万亩山地葡萄基地,海洋山脉10万亩反季节桃子基地等,着力把桂林打造成中国出口东盟水果基地;大幅度提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料基地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中的比重,做大做强品牌农业。到2015年,力争建成20个特色效益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完成50万亩吨粮万元田建设任务;实现粮食产业产值达到40亿元、水果产业产值60亿元、蔬菜产业产值70亿元、中药材产业产值20亿元、花卉苗木产业产值20亿元、畜禽水产产值120亿元以上。

  生态循环农业。深入开展全国循环农业示范市创建活动,着力构建以农产品、畜禽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生产加工为主导的四大循环农业经济体系,创建一批循环农业县(区)、乡(镇),打造一批生态富民小康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全面普及节约型农业新技术,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畜禽粪便,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草山草坡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大漓江种质资源的保护,提高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休闲观光农业。依托特色农业基地和新农村建设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大力拓展生态、观光、休闲等农业综合发展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的融合,打造休闲观光农业品牌。重点抓好以“春之花、夏之凉、秋之实、冬之雪” 为主题的乡村休闲观光农业四季游等精品建设。支持县、区发展特色农业节事活动。“十二五”期间,打造20条乡村旅游线路。

  农业产业化。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资源共享”的原则,规划、建设、完善一批区域性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向园区聚集;突出“扶优、扶强、扶大”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在粮油、果蔬、食用菌、畜禽、水产品、中草药、竹木等加工、流通领域,扶持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加快引进、孵化、新上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用现代企业理念经营养殖业,推动规模养殖向现代养殖企业转型。建设完善区域性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和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到2015年,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5个,自治区级龙头企业20个,市级龙头企业150个。鼓励和引导农村经济能人领办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到2015年,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000个以上。

  农业品牌建设。制定我市主导农产品生产的地方标准,逐步建立起主要农产品地方标准体系;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GPS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识管理、市场准入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全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农业产地环境优良化、投入品标准化、生产过程规范化、产品质量规格化和产品认证标识化。在优势特色产业领域打造2到3个全国知名(或著名)品牌。

  科技创新与推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和耕作制度。稳定和壮大农业科研队伍,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坚持产学研相结合、试验示范推广一体化,提升农业创新能力;大力挖掘和提纯复壮地方特色品种,建立健全农业主导产业品种选择与繁育、丰产栽培(高效养殖)、病虫害综合防治、加工保鲜技术等全套技术规范;建设一批起点高、辐射能力强的试验示范基地;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三避”技术、畜禽良种繁育、自动化养殖、无公害标准化养殖、人工授精、网箱养鱼、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加快末级渠系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山塘水库除险加固等综合整治。抓好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壤改良、农田排灌、机耕道路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以水稻为主的农业机械化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发挥县域比较优势,以县城和重点特色镇为依托,以工业集中区为载体,以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开发和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企业配套协作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打造一批工业强县。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快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在兴安、永福、荔浦、雁山等县(区)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原料生产和加工基地,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推进县域企业重组改造,培育壮大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鼓励农村土地流转集约经营,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支持在农产品主产区建立较为完备的加工、流通体系。配合自治区做好“扩权强县”试点工作,选择一批重点镇开展扩大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增强县域发展活力。促进供销社创新发展,拓展流通渠道,繁荣农村市场。到2015年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超百亿的县7个,财政收入超10亿元的县6个。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培育新型农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提升创收能力,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向二、三产业经济延伸,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力争在2013年以前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和“联网”工程,提高路网密度,实现80%的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的目标。扶持建设大中型沼气池,完善农村户用沼气服务网点。改造完善农村电网,提高农村供电保障能力。整合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推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构建农村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水平。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库区、矿区、林区危旧房改造,加大自然村屯与行政村道路互通工程建设和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饮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用电难等突出问题,逐步改变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华侨农场、国有农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

  村屯建设。全面完成村屯规划,发挥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建设住房实用美观、设施配套完备、环境整洁优美的村民集中居住区。完成“改水、改厕、改路”工程、“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工程和“绿色基地、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目标分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渠道。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十百千产业扶贫示范、特殊类型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库区移民等工程,加大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力度。把红军长征经过的灌阳、全州、兴安、资源、龙胜沿线地区和漓江核心景区村屯,争取列入自治区层面的集中连片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予以重点扶持。大力支持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开展教育和科技扶贫试点,立足提高人的素质和就业技能,把加大教育科技投入与劳务经济相结合,加快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和农业产业发展。

专栏6:新农村建设重点建设工程

    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一村一品”名特优农牧产品建设工程,优质食用油种植基地,良种繁育基地,优质稻谷生产基地,生态蔬菜生产基地,优质水果生产基地,出口东盟水果基地,优质家畜家禽养殖基地,草食动物养殖基地、特色品种养殖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春种马铃薯基地,中药材生产基地,花卉种植基地,创汇农业生产基地。

    农业基础设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肥一体化工程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国家、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防灾减灾工程,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水库灌区配套工程,节水改造工程,畜禽良种繁育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技术服务设施建设、动植物防疫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新农村建设:生态镇建设,“普惠制”新农村建设,生态农业模式推广工程,休闲观光农业开发建设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项目,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农村集中式供水和配套排水项目,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新农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农村公路“通畅”和“联网”工程,新农村文化站建设工程,乡镇、村连锁农家店等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吨粮万元富民工程等。

第七章 加快中心城市建设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根据自治区对桂林建设特大城市的定位和布局,充分利用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机遇,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适度超前”的原则,以“突显特色、提升品位、优化环境、产业集聚、人口集中、辐射带动”为目标,规划建设以中心城区特大城市为核心的桂北城市群,发展特色小城镇,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0%。

  一、加快建设特大城市

  把老城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富有传统韵味和时代气息,重点承载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现代服务业的都市区;加快建设雁山科教城区。把临桂新区建设成为山水文化、历史传承、生态环保和国际化元素突出的,桂林市新的政治、经济、旅游、文化、商务中心;把苏桥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工业产业新城。形成中心城建成区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达到120万人的特大城市。

  优化提升老城区。老城区要优化突出历史文化和以旅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的核心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和疏解交通。

  善基础设施和疏解交通。全面完成以西二环路、万福东路、龙门大桥、福利路等为主的“1212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打通主城区路网,形成城区外环快速交通,增强市内交通组织功能和外连内接功能,使主城区和临桂新区形成一个整体联动的交通系统,按照市区15分钟之内就近上高速路的目标,打造顺畅的交通连接体系。优化交通节点,在人口密集区修建和完善人性化交通设施;完善汽车场站布局和建设。以便民、环保、快捷、舒适、经济为目标,完善常规公交系统,建设快速公交系统,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干支结合、相互衔接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建成一批规模适中、布局合理、与道路相匹配、与公共交通相协调的停车场站,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启动建设主城区到临桂新区的大运量地面快速轨道交通。

  优化功能。利用老城“退二进三”和新区建设的用地置换契机,积极建设旅游度假服务设施,提升中心商业服务设施水平。整治王城周边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营造城市特色风貌,建设一批旅游休闲的特色街区。

  改善环境。以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为目标,重点建设和改造一批市政、文化、卫生、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实施以漓江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两江四湖”二期、小东江、灵剑溪、南溪河、瓦窑河、桃花江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建成訾洲公园、黑山植物园二期、猫儿山公园、漓东公园和净瓶山公园。到2015年,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抓好城市备用水源规划建设,确保用水安全。大力发展管道供气,鼓励消费清洁能源。

  基本建成临桂新区。按照 “一主三辅两组团”的规划布局,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优化新区功能,形成以旅游业为龙头的产业新优势,增强产业对新区发展的带动。完善大临桂新区规划,理顺临桂新区管理体制,力争调整临桂新区行政区划。全力抓好临桂新区核心区的路网、供水、污水、垃圾、园林景观和水系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临桂新区行政服务区、湖塘水系、中心公园、“一院两馆”等一批重大项目,基本满足行政中心及与之相配套的学校、医院、金融保险、文化体育、公检法司、商贸服务、商住迁入的要求。做好会仙湿地生态保护、开发、利用与临桂新区相联动。全面打通临桂新区面向市内外的交通通道。加快新区内的产业引进,确保新区与产业园区互动发展,构筑临桂新区旅游产业发展和商贸物流业发展新优势,构筑以秧塘工业园和临苏路产业带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新优势。到2015年,建成区面积超过13平方公里,初步形成城市功能配套、生态山水新城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人口超20万人的现代化新城区。

  全面建设苏桥经济开发区。根据自治区建设西江经济带,形成产业集聚优势要求,将苏桥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广西西江经济带上重要产业基地和桂林工业产业新城。全面启动一期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和配套的城市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十二五”期末,建成区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人口超5万人,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基本形成人口集聚、设施配套的产业新城。

  二、建设中小城市

  根据国家城镇化发展思路提出的中小城市发展目标要求,按照产业集聚、项目集中、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完善城市功能,以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城镇化发展。“十二五”期间,条件较好的阳朔、临桂、灵川、全州、兴安、永福、平乐、荔浦等8个县城要按照中等城市目标规划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州县城建成区面积超过1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5万人左右;阳朔、临桂、灵川、兴安、永福、平乐、荔浦县城建成区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0万人左右。灌阳、龙胜、资源、恭城等4个县城要按照建设区面积达到或超过5平方公里、人口5万人左右小城市的目标规划建设。

  增强城镇吸纳人口能力,放宽城镇落户条件,把农业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推动农民工进城定居、转业创业,并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将进城稳定就业人员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

  三、建设重点特色镇(乡)

  “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乡镇规划,发挥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生产要素集中,产业集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相当,风貌和产业特色凸显的要求,根据特色镇(乡)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布局特点,科学制定主导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把培育壮大“名、优、特、稀”产品作为特色名镇(乡)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加大名牌产品创建力度,切实增强产业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着力延伸产业链,培育形成一批有地方特色、上规模、上水平的强优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一批工贸、文化、旅游、农业(生态)重点特色镇(乡)。特色镇(乡)要成为农民工转业创业、易地安置、居民集中居住的重要承载区。到2015年,全州县规划建设4个以上的重点特色镇(乡),人口在20到50万的县规划建设2到4个以上的重点特色镇(乡),资源县、龙胜县规划建设1到2个重点特色镇(乡)。加快生态文明镇(乡)的建设,建成100个以上生态文明镇(乡)。

  四、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

  利用我市作为自治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契机,把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以建立城乡统一的规划体系、建立统筹城乡的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城乡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政策措施体系为重点,以实现“城乡一体,发挥优势,共同富裕”为目标,探索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缓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使广大农村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重点选择中心城市周边区域和一些条件较好的县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


专栏7:城乡建设重点工程

    新区建设工程:临桂新区建设,苏桥经济开发区建设,县城新区建设。

    城镇基础设施工程:临桂新区、苏桥经济开发区、县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老城区道路完善及提升改造,供排水系统改扩建,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快速环道建设。

城乡风貌建设工程:两江四湖”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城区漓江及支流环境综合整治,老城区建筑风貌品位改造提升,“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城区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老城区特色功能区建设,县城及重点镇风貌建设。


第八章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

  按照自治区将桂林打造成国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定位,坚持交通优先发展,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快构建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支撑跨越发展的保障能力。

  一、建设国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公路、铁路、民航、内河航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桂林建设成为国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形成“桂粤湘黔”交界区域重要中心城市。

  铁路。完成湘桂铁路扩能工程、贵广高速铁路工程建设,启动湘桂铁路既有线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实现进入“高铁”时代目标。争取赣州至桂林、张家界至桂林高速铁路列入国家中长期规划。完善铁路客货运输布局,在桂林北站建设集航空、铁路、公路、城市公交、商业、酒店等于一体的交通换乘体系和城市服务综合体,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在西站建设集铁路、公路货运于一体的无缝接驳货物转运系统。开通南宁至柳州延伸至桂林的城际列车。争取开通桂林至凭祥出境旅游专列,逐步开通桂林到周边省市及长三角、京津地区等主要客源地的始发列车。

  轨道交通。启动兴安经桂林市区至阳朔城市轻轨交通研究。

  公路。加快出省、连市高速公路和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加强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提级改造及县际联网公路建设。完成兴安至桂林、桂林至三江(桂林段)、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阳朔至鹿寨(桂林段)高速公路。新开工建设荔浦至玉林(桂林段)、灌阳经恭城至平乐、湖南新宁经资源至兴安(桂林段)等高速公路。推进桂林至柳城(桂林段)、龙胜至兴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争取改造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段)。建设高速公路500公里,到2015年,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75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形成市县“一小时”交通圈。完成资源至龙胜、兴安高尚至阳朔福利、永福至鹿寨(桂林段)等国省道改造,启动全州经天湖景区至资源等一批县际联网公路建设。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镇通等级沥青或水泥路和建制村通等级公路、建制村通沥青或水泥路建设。加强公路危桥改造或重建,确保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强市县运输站场建设,重点建设临桂新区和雁山区客、货运站等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项目;继续做好乡镇客运站建设,实现75%的乡镇建有客运站,建成一批便民候车亭,形成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为龙头,一般公路枢纽为节点,农村站点为基础的公路运输站场体系。

  民航。完善设施和航线网络,提升服务功能,凸显国家重要旅游机场作用。完成10万平方米航站楼扩建。到2015年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旅客吞吐能力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

  航运。加快西江黄金水道(漓江、桂江)经济带建设。重点整治漓江、桂江航道,提高航道通航能力。完成磨盘山客运港扩建工程,开工建设阳朔、平乐等旅游客运和货运码头,到2015年游客吞吐能力达1100万人次,码头货物吞吐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

  二、建设能源保障体系

  统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开放、多元、清洁、安全、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提高能源安全和保障能力。推进新能源开发,改善电源结构,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扩大电网规模,优化电网结构。重点抓好国电永福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桂林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风电场等项目建设,支持兴安创建太阳能应用示范县,支持龙胜、资源等县发展清洁能源。配合做好中缅油气桂林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完善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发展相关产业。

  三、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

  建设水资源保障体系、水生态保护体系。完成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建设。完善桂林防洪调度体系建设,加强城市防洪、城市供水、农业灌溉、漓江补水、水力发电、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统一调度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开展江底水库及小溶江、青狮潭、金陵水库联通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建设金陵水库向临桂新区引水工程。实施青狮潭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继续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旱片治理、市区及十二县城区防洪排涝、桃花江等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等项目。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00万亩。

  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确保防灾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加强灾害预警预报服务系统工程建设。加强地震、气象灾害、矿山隐患、地质灾害、虫灾、外来有害生物、森林火灾、城市火患、山区连片木板房火患等灾害的防治。对易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地区,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或实施易地搬迁安置人员。

  四、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综合网、无线网络、公共信息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电子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现代物流信息平台。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物联网建设。加快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初步实现政府、社会、企业活动数字化和网络化。重点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基础数据库、城市应急联动信息系统,发展数字认证、电子商务,提高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和商务信息化水平。

专栏8: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铁路及场站建设工程:湘桂铁路改扩建,贵广、桂林至赣州、张家界至桂林、柳州至荔浦(桂林)至韶关铁路建设,铁路客运枢纽建设。交通客运换乘系统建设,货物转运系统建设。

    公路及场站建设工程:高速公路建设。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建设。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危桥改造。

    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

    航道和码头建设工程:航道整治。客货运港口码头建设。

    能源建设工程: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风力发电场和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发电,天然气管道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青狮潭等水库扩容、除险加固、维修,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旱片治理。城市及县城区防洪排涝、桃花江等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漓江防洪补水枢纽,临桂新区水系。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综合信息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三网融合”建设。

第九章 建设创新型城市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和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为载体,以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支持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进步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城市竞争能力。

  一、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为主体,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优势资源,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建设面向企业开放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引导资金、人才、技术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深化科技经费的管理,加大政府对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科技和金融相结合,培育发展风险创业投资,构建多层次、多渠道支持企业创新的投融资体制。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鼓励发明创造,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

  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

  全面实施科技创新计划,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推进桂林科技创新建设。工业方面,重点围绕“四大优势产业、六个传统产业”,实施数控机床、橡胶机械、橡胶制品、汽车、光电子、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特色中药等领域技术升级和品质提高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把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与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等产业作为主攻方向,突破核心技术,抢占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加快推进物联网等网络新技术的研发应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我市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试点有突破性进展,力争成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市”。农业方面,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要求,重点实施粮食、果蔬、家禽(畜)、草食动物、名优水产品、油茶、花卉、食用菌、中药材、节水灌溉等优势特色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升级工程。服务业方面,重点实施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信息化服务等领域创新工程。

  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建设桂林科技馆,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普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民科技素养。积极推进区域科技交流与合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知名(或著名)产品品牌。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到“十二五”期末,建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究中心40个。

  三、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研究制定桂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思想、创新理念和先进管理经验的优秀企业家,培养和引进高科技创新型、高技能实用型产业人才和社会事业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和人才小高地建设。建设海归人才创业园,积极引进海外人才和海外智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人才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和开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和完善高端人才薪酬等激励制度,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专栏9:科技创新重点发展工程

    研发中心建设工程:国家级、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究中心(橡胶机械技术中心、现代特色中药研发中心等)

    技术攻关工程:精密、高速数控机床研发,汽车零部件制造和质量控制技术研发,工程机械关键技术研发,电子与通信产品研发,高纯度罗汉果甜甙提炼研发,新能源客车、电动车研发,生物制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电网关键设备新产品研发,锰系列产品及化合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配套技术的研发,尾气净化装置、环境污染自动监控信息系统研发,超精细滑石粉研发及生产, 特色资源新药及有效成份配方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农林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技术攻关研发,节水节能技术研发,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大型全钢子午胎成型及硫化设备产业化,高等级子午胎硫化机产业化,高效节能换热器产业化,全钢子午胎、工程巨胎、航空轮胎产业化,高档薄膜太阳能片及太阳能终端应用产品产业化,城市小巴混合动力配型及产业化,油电混合动力设备产业化,航空航天电子设备产业化。

    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建设博士后工作站,人才引进、智力培养开发政策研究,海归人才创业园。

桂林科技馆建设

第十章 深化体制改革 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以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为重点,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促进发展的根本动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造活力。加强交流合作,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深化体制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诚信建设,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研究理顺市本级与城区、高新区与雁山区和灵川县、临桂新区与临桂县、苏桥经济开发区与永福县管理机制。完善“退二进三”企业和迁出、迁入地利益分配机制。

  经济领域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落实政策,支持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境外优势企业参与我市企业改组改造,做大做强改组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投资主体投资行为。逐步推行重要商品价格改革,按照保基本、促节约的原则,贯彻落实水、电、气、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措施。积极探索旅游价格管理新模式,推进旅游景点“精品优价”工作。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组改造,在处置不良资产、技术改造升级方面,给予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支持。

  大力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公开透明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加大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推介力度,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工商管理、自主创新、品牌创建、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切实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全力推进全民创业。充分利用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优势,在招商引资、抱团发展、壮大产业等方面发挥作用。

  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及管理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建立服务市场。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加大金融机构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和农场改革。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税体系,推进公共财政均等化。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强化预算支出的约束,加强预算审计,实施预算支出绩效评估。探索创新地方政府协调管理金融体制机制。

  社会事业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重点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坚持义务教育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的同时,积极推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努力形成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缩小教育差距。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加强文化创意市场监管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文化创意市场体系。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大力支持民营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继续深化就业、分配等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二、扩大开放

  开放型经济。巩固传统市场,开辟国外新兴市场,扩大对外贸易规模,促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档次、附加值和竞争力。引导优势企业向外向型发展,重点支持鼓励机电、医药、橡胶、高新技术产品和绿色农产品出口。做大做强桂林国家科技兴贸(生物医药)和广西科技兴贸(橡胶工业)出口创新基地。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国外建立资源开发、加工和生产基地,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合作开发和经营。到2015年,力争进出口总额达到1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15亿美元。

  招商引资。实施“招大引强”战略,制定招商引资规划,提高招商引资的规模、质量和水平。强化导向机制作用,抓好央企入桂、民企入桂、“引金入桂”工作,拓宽招商引资领域,提高招商引资综合效益。重点围绕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以园区、企业为主体,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大资金。扩大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生态环保、扶贫开发等领域利用外资规模。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合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招商环境。深入开展大兑现活动,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

  三、加强区域合作

  全方位、多领域拓展区域合作空间。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优势,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桂台经贸论坛等平台,主动融入泛北部湾、珠三角、长三角、广西“两区一带”等多区域合作,落实经济技术合作框架协议,深化拓展合作区域和范围。抓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机遇,更多地承接产业转移。拓展与欧美、东盟、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和合作。全面提升产业、环保、旅游、劳务等合作水平。

  加强旅游区域合作。立足本市特色资源和旅游品牌优势,扩大与毗邻地区和国内外主要旅游客源地旅游合作,鼓励旅游企业在国内外重点城市设立营销“窗口”,扩大宣传效果,开辟新的旅游客源地。建立面向国际国内的旅游合作网络。鼓励国内外旅游组织团体以及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在我市开设法人机构或与我市旅游企业开展合作经营,提升旅游企业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大旅游企业。

第十一章 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提升文化软实力

  坚持“文化立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形成全市人民奋发向上的强大精神力量。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和谐文化,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加强文化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丰富文化产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深入挖掘我市丰富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等资源,推动文化与时俱进,创作生产更多体现桂林特色、反映时代精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美术、艺术等文化精品。支持“漓江画派”发展。启动桂林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应用高新技术创新传统文化生产方式,发展数字文化、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业态,推进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优质、高效、便民。

  二、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继续办好“百姓大讲坛”、“百姓大舞台”、“漓江之声”、“青春艺术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持新闻出版媒体建设,鼓励新闻传媒集团化发展。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扩大广播影视覆盖范围。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重点保护性开发史前文化甑皮岩古人类文化遗址、先秦文化灵渠遗址、靖江王府、王陵和甑皮岩考古大遗址公园、李宗仁故居等一批历史文化遗址,恢复重建桂林西庆林寺、全州湘山寺等宗教文化圣地;保护利用兴坪、大圩古镇和江头村等一批名镇名村、风景名胜区和民族特色村镇。加大投入,开发保护和传承桂剧、彩调、桂林米粉制作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保障机制。加强市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抗战文化一条街,建成桂林大剧院、桂林博物馆和桂林图书馆。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力争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完成县区数字覆盖和移动多媒体建设。实现行政村每个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

  三、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坚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协调发展”原则,推出一批具有桂林地方文化韵味的精品,逐步形成以演艺娱乐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品业、印刷包装及文化设备制造业、数字化服务业、文化会展业等为重点的具有桂林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重点建设桂林历史文化产业园、靖江王城及王陵和甑皮岩古人类遗址文化主题公园、桂林国际杂技城、桂林“3D动漫”国际城、山水玫瑰爱情主题文化社区等项目。各县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打造一批文化精品产业项目。政府要扶持和引导民间工艺美术走产业化发展道路,努力延长工艺美术品产业链。加快推动高新区创意产业园、雁山区科教园、秀峰区“琴潭文化休闲”广场和叠彩区滨江沿岸文化体育休闲观光带建设,将桂林建设成为广西乃至西南地区的“动漫产业基地”。建设桂林“国际旅游演艺之都”。支持“印象·刘三姐”、愚自乐园等一批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和产业延伸。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

专栏10: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工程

    文化事业建设工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市、县、乡(街道)、村(社区)文化场馆建设,续建桂林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桂林市广播电影电视中心、桂林日报社传媒中心,新建群众艺术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抗战文化一条街工程。

    广电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县数字覆盖和移动多媒体建设,数字化影院建设。

文化创意产业:民族文化塑造工程,动漫文化产业,高新区创意产业园,桂林“国际旅游演艺之都”项目,桂林尧山景区及靖江王陵保护与利用,靖江王府保护与开发项目,佛教文化项目,红色旅游文化项目。桂林国际杂技城,甑皮岩古人类遗址文化主题公园,桂林“3D动漫”国际城,山水玫瑰爱情主题文化社区。

第十二章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切实改善民生

  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事业,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就业、分配、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

  一、优先发展教育

  贯彻《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落实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计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基础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大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建设力度。支持办好现有的城乡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改扩建、新建一批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规模,缓解“入园难”问题。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完成一批普通中小学新建改建工程,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基本达标。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及寄宿制学校建设。制定和实施中小学设施布局规划,稳步推进教育资源整合与优化布局,加快市区和城市新区中小学建设,逐步满足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毛入学率,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重点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扩大办学规模。继续支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提升教育水平。

  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扩大办学规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内涵建设。实施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重点支持自治区级以上示范性职业学校、示范性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培养一批“双师型”教师;职业学校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全面增强中职教育的吸引力,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整合桂林电大与职工大学等学校资源,创建职业学院。完成桂林经济干校、财贸干校、农机学校、林业学校、民族干校等五校整合,建成桂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鼓励桂林技师学院、桂林职教中心学校、桂林卫校、桂林交通技校、桂林机电工程学校等做大做强,创建职业技术学院。支持自治区属职业学校和民办职业学校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高等教育。继续支持高等学校新建、扩建和搬迁,提高办学水平。重点支持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升本,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搬迁、升本。建设国际旅游教育基地。

  二、完善卫生保障与人口计生服务建设

  医疗卫生。增加财政投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整合医疗资源,优化医院布局,加强市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推进县(区)、乡镇(社区)、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建临桂新区桂林中心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精神卫生知识普及和宣传,建设和完善桂林精神卫生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和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大艾滋病等传染疾病防控力度,积极预防职业病、慢性病和地方病。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重点培养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乡村医生。实施城市社区居民健康保障工程。实施母婴安康工程,实行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降低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到2015年,每千人拥有医院和卫生院病床数达2.81张以上。

  人口与计划生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计生家庭“奖扶”政策体系,深入实施“诚信计生”工程,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加强婚前和孕前优生宣传指导,降低出生缺陷和先天性残疾发病率。

  三、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以开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活动为载体,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体育人才培训基地,完善各类体育场馆和城市社区、农村体育健身设施,重点建设桂林体育运动学校、临桂举重学校、临桂新区体育休闲公园等。建设一批与桂林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相匹配的能够满足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场馆,全面提高体育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含政府和各类学校建设的体育场馆),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共同提高。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把改善民生摆在优先位置,完善富民和社会保障机制,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

  促进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问题,积极做好军转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加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形势,将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城乡社会保障覆盖面。重点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失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保问题。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完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政策。继续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统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8%。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建立健全市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社会福利事业。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合法权益,加强妇女儿童、老年福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福利事业发展。着力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切实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完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加强社会帮扶、社会优抚、临时救助、慈善互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创新双拥、优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创建活动。

  五、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发展城乡产业,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特别是纯农户的收入。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引导农民就近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建立农民就业培训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65万人。完善农村征地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强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改革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和监管机制,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完善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增加从业人员的工资性收入。到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50元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910元。

  

专栏11: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建设专项工程

    教育事业建设工程:桂林教育发展十大重点工程(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程、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普通高中加快发展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强化工程、民族教育特色建设工程、高等教育振兴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区域特色建设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城区及12县中小学教育设施布局调整,临桂新区、苏桥经济开发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搬迁升本,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升本,广西师大王城本部等高校搬迁;教育及职业培训基地;未成年人劳动和社会实践综合素质教育基地。

    卫生事业建设工程:新建桂林市中心医院(旅游综合医院),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桂林精神卫生中心,职业病、传染病医院和病房改扩建,三甲、二甲医院改造,桂林中医康复中心,旅游专科医院。完善基层计生服务体系。

    社会保障事业建设工程:市、县救助管理设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福利院,农村“五保”村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福利设施,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乡镇敬老院,社会化养老服务基地,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户、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公共就业服务技能实训基地。市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设施。

    体育事业建设工程:临桂新区体育休闲公园,体育场馆建设,社区和农村体育设施,体育运动学校,叠彩区桂林“国奥”文化体育城,足球体育文化产业园。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市、县、乡人力资源市场工程。

第十三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实施《桂林生态市建设规划》,明确生态功能分区,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打造生态山水名城。建设一批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一、加强以漓江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

  制定保护漓江的综合性规划,加快建设漓江补水工程,全面实施科学保护漓江“五大工程”[6],切实做好上游水源林保护和沿江两岸生态治理,科学保护漓江。

  建立漓江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漓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争取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生态保护条例》。理顺漓江管理体制,整合管理资源,全面统筹协调漓江流域管理、规划建设、执法督查等工作。加大对漓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关闭和整治漓江(含支流)上游沿岸污染企业和污染源,建设漓江流域县城及小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加快南溪河等漓江支流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临桂会仙喀斯特湿地项目建设。在开发漓江旅游的同时,政府从漓江开发收益中给予沿岸农村居民专项保护补偿,注重安排沿岸农民参与就业,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建立政府主导的漓江生态保护基金,争取国家加大对漓江生态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加强森林特别是水源林的保护和建设。全面实施“绿满八桂”绿化造林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山区生态林、珠江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成果。通过封山育林、林地改造、人工造林、石漠化治理等措施,恢复自然植被;调整林种结构,大力发展高涵养水分的林木,漓江流域水源林区要适当控制毛竹等低涵养水分植物种植面积。进一步提高对水源林和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调动保护水源林和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支持猫儿山、花坪、千家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国家级示范保护区。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9.15%。

  二、强化资源节约与利用

  构建节水型社会。按照全国节水模范城市要求,推进工业、农业及生活节水,推广先进农业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工业企业循环用水,鼓励企业开展中水设施建设,建立中水回用奖励机制,提高污水净化利用率。

  集约节约用地。全面落实保护耕地各项措施,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耕地综合利用率。到2015年末,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8.75万公顷。加大土地资源整理和复垦力度,加强废弃采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确保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发展、人口向社区集中居住,实现土地集约高效持续利用。

  节材。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和技术改造,加大替代型材料、可再生材料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各领域、各行业节材。

  三、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推进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继续实行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项目实行审批,禁止引进和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后生产能力、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低碳产业项目,鼓励支持新能源研发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项目。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力推广使用车用、船用燃气,配套建设汽车燃气加气站和充电站。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控制指标,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四、着力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完善绿色消费和废物回收利用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建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点。从财税、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发展生态农业,提倡清洁生产。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及综合利用。

  努力培育以绿色经济为特征的经济体系,积极推进绿色经济有序发展,建立绿色信贷和保险制度,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加快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引导不同产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资源在不同企业之间和不同产业之间的充分利用。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绿色生产,推行绿色消费、绿色流通,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循环经济社会体制。

  五、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以环境要素为切入点,大力推进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继续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治理,重视重金属、危险废物、土壤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城镇大气、噪声污染,加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加强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及放射源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中心城市和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加快新区、工业园区污水及净化回用处理系统建设。采取“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办法,加快小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步伐。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环保型公交车。逐步解决饮食业油烟污染问题。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隔声屏障建设。在铁路和公路国道省道、湖泊水库、风景名胜区及沿江沿河两岸可视范围内,禁止非法开山采石、破坏山体山貌;严禁在主要河道非法挖沙、取石(土);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渔政监管,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湿地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主体范围内,严禁危害文物安全及有碍观瞻、破坏风貌的活动。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卫生百分之百达标。

专栏12: 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工程

    自然保护区工程: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地质公园保护。

    水源及水源林保护工程:江、河、湖、水库水源林保护及建设,饮用水源保护。

生态系统工程:重点林区防火项目,市中心绿地系统建设,大中型水库生态系统建设,湘江、资江、浔江、洛清江(含大溪河)、桂江生态建设,道路绿化隔声屏障建设,漓江流域生态保护,湿地保护,岩溶风貌保护,珍稀动植物保护,垃圾分类、集中收运处理,漓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漓江沿岸景观道建设,环境监管设施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

第十四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注重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应急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引导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社区功能,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承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和支持其依法自主参与社会管理,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市民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科学精神和社会正气,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环境,培育进取、平和、包容的社会心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加强政府、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的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诚信型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新形象。

  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加强社会民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民族自治县依法行使自治权。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落实侨务方针政策。

  四、创新社会管理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推进平安桂林建设。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决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开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活动,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

  五、加强社会应急能力和国防动员建设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强化基层”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加快形成全市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建设市县应急指挥中心,在一些基础较好的城乡村屯社区建设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桂林市110、119、120、122联动指挥调度中心。

  加强国防动员工作,加强民兵预备役基层和武警、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等建设,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共享,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深化国防教育,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推进军民共建,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专栏13:和谐社会建设工程

    农村基层政权基础设施建设

    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应急联动指挥调度中心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

    公检法司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市县救灾仓储设施和物资储备建设

第十五章 规划组织与实施

  本规划是指导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的依据。科学实施好这一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利于我市抢抓发展机遇,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有利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桂林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实现以旅游产业为龙头的服务业新突破;对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经济总量新突破,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策研究与支持

  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及时认真研究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决定,结合实际,形成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制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宏观管理能力。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通过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规划意图保持一致。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确保完成。公共服务特别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二、规划组织与协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与实施工作,使各类规划与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县区规划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土地、环保、价格等政策措施衔接配合。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

  三、规划任务分解和考核

  加强本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的分解和考核。年度计划主要分解落实本规划的主要指标和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规划实施进展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加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运行分析和预警预测。市人民政府要将本规划中所确定的指标、目标、任务、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各部门。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快制定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

  四、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抓手。“十二五”前期要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和自治区、市统筹推进的在建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并发挥效益。对规划提出的“两区”建设、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农村经济、中心城市和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开放、文化产业、生态文明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和社会民生、社会管理等项目落实建设责任,加强前期工作,完善推进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加快项目开竣工,进一步增强跨越发展的支撑能力。

  五、规划评估与调整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强化规划意识,牢固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保持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运用多种方式,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使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修订时,要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名词解释:

[1]物联网: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2]云计算:“云”是一些可以自我维护和管理的虚拟计算资源,通常为一些大型服务器集群,包括计算服务器、存储服务器、宽带资源等等。“云计算”将所有的计算资源集中起来,并由软件实现自动管理,有利于创新和降低成本。

[3]“南提北扩”:即“南部提升,北部扩张”。指在南部的阳朔、荔浦、平乐、恭城等农业基础较好的县,以做大做强现有产业为重点,实现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在中北部的灵川、全州、灌阳、兴安等农业主产县,以选准农业主导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高起点、高标准发展,进一步夯实粮食、水果、蔬菜、畜禽、中药材、速丰林等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三带二链一中心”:“三带”是指山区草食动物养殖带,特色养殖带,生态水产养殖带;“二链”是指从饲养—屠宰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生猪产业链和家禽产业链。 “一中心”是指以打造城市供应为中心的都市养殖业。

[5]农业千百亿元产业339工程:自治区提出的做强3个千亿元产业,即蔗糖、畜禽、速丰林产业;壮大3个五百亿元产业,即粮食、水果、蔬菜产业;培育9个百亿元产业,即中药材、非粮生物质能源、优势水产品、桑蚕、油茶、草食动物、花卉、奶水牛、农业生态旅游产业。

[6] 科学保护漓江“五大工程”:“绿化、彩化、花化、果化”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富民工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程、城市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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