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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的界定

2024-08-01 18:09     来源: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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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咨询
留言内容 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的界定
留言时间 2024-08-01
答复内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3 号)

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的岗位空缺,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联系科室:桂林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32866296(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答复单位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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