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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咨询 |
| 留言内容 | 请问人在外地就医,该如何办理异地大病医保 |
| 留言时间 | 2023-11-12 |
| 答复内容 |
一、办理异地就医对象包括哪些? 1.长期异地就医人员,是指跨统筹地区工作、居住、生活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2.短期异地就医人员,是指跨统筹地区工作、居住、生活等不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以及因出差、旅游等 原因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3.异地转诊人员,是指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统筹地区外医疗机 构诊治的参保人员。 4.跨省临时就医,临时就医非急诊且未转诊但因本人原因需要临时外省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 二、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1.属于异地安置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户口本复印件,承诺书 原件)。 2.属于异地长期居住的,提供居住证明(本人或所投靠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 任选其一,及本人与所投靠亲属的关系佐证材料,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无法提供的,提供个 人承诺书)(居住证明和关系佐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3.属于常驻异地工作的,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 书。 4.属于异地急诊住院的,提供急诊住院材料(有急症病情描述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急诊诊断证 明和复制病历加盖医疗如涉及意外伤害,需提供入院记录以及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 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且填写 《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疗 机构相关业务章;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5.属于异地转诊住院的: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从参保地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提供自治区内具有 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就医证明》;已办理自治区外异地就医备案人 员跨统筹地区转诊的,可提供就医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材料(含转诊单转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的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书)(疾病 诊断证明和复制病历加盖医疗机构相关 业务章)。 6.属于跨省临时就医的:非急诊且未转诊、因本人原因需要临时在外省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提供《跨省临 时就医各案申请表》 三、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四、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桂林市五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临桂区鼎晟大厦)一楼 服务大厅窗口。 2.网上办理:参保人可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 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 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2.通过个人承诺书办理长期备案的原则上从异地就医备案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取消,补齐异地就医备案证明 材料后可随时取消。 3.异地急诊备案有效期6个月,在有效期内回参保地住院的,其异地急诊备案即时失效。 4.异地转诊备案应在异地就医入院前办理备案。 5.单位集中办理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 答复时间 | 2023-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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