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桂林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广西创国家卫生城实现零的突破 |
| | [重新编辑于: 2005-09-28] |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桂林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2005年9月27日),桂林市迎来了“国家卫生城市”牌匾,至此,广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现零的突破。 在命名授牌仪式上,桂林市委书记莫永清从国家卫生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秦小明手中接过“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牌匾。 授牌仪式上,秦小明充分肯定了桂林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取得的成绩,认为桂林市在创建卫生城市的三年多时间里,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树立了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2005年9月27日),全区卫生创建工作现场会在桂林召开。自治区副主席刘新文要求全区各地认真学习桂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成功经验,健全卫生创建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改善广西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推动广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近年来,桂林市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功能的完善,累计投入200多亿元资金,完善包括百条小街小巷、39万平方米的“两江四湖”绿色生态工程在内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去年底桂林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市区组织进行的随机民意检测中,本地居民和过往游客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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