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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旅游局下发通知
加强雨季汛期旅游安全

[ 2005-12-27 14:15:41]

 

    我市近期进入雨季汛期,市旅游局日前向各县、区旅游局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雨季汛期旅游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在雨季汛期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未来天气状况。并对湖面、江河、溶洞、山林及旅游设施等为主的旅游场所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景区(点)内山体松动的岩石,游览道路容易塌方的地段、水域要进行排险和加固;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危险区域和场所要增加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对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要加强防范和监控,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组织漂流、登山、攀岩、游江等活动;对景区内道路和通往景区的道路危险地段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保证行车安全。同时加强对旅游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禁止超载超速行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目前,各有关部门对一些水上游览项目已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安全。资源五排河漂流公司作出了超过水位警戒线不得漂流的规定,并已于上周停漂2天,同时采取了在险滩增加安全员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临桂十二滩漂流A线也因水位高而停漂半天,经营者还聘请医生坐镇,以防万一;阳朔龙颈河也增加了护漂员,同时及时清理河道,防止河道淤塞;《印象·刘三姐》从上周末起已停演四天,现在正严密观察水情。已有成熟管理经验的漓江景区,向来有防抗雷雨大风方案和汛期措施应对,目前航务管理处已要求有关人员按照规定注意观察水情,在行船时注意船距和过江电缆、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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