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凭用人单位录用通知书(或证明),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管理科领取《新工人登记表》,《花名册》;
二、填好登记表后,须带如下证件:
1、户口本(必须是桂林市城区非农业户口);
2、毕业证或培训证,职高或职高以上携带毕业证,初中或普通高中还需携带培训证或职业资格证;
3、就业介绍信(凭待业证和录用证明到原办证的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没办待业证的,需凭户口本、毕业证或培训证、单位录用证明到户口所辖城区的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三、凭以上证明材料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管理科办理录用手续;
四、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地 址:桂林市西凤路8号
联系电话:282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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