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的管理
1、导游员必须经导游公司登记后,方可申请领取导游证,导游证由导游公司统一管理。 2、导游证可以按日、月、季、半年,不同的期限领取。 3、导游员向导游公司领取的导游证,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归还。 4、建立导游员档案管理系统。导游员的等级及奖惩情况须记入导游员档案。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监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其他的法律法规。 6、导游员带"散客团"进行游览,必须携带"散客成团游览计划单",向游客发放游览信誉卡,按游览计划进行游览,不得擅自改变游览线路或增加购物次数。 7、导游公司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委派。未经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委派,导游员不得擅自承揽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精力,进行导游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