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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二所办事指南

驾驶员年审
(12号窗)


1、按驾驶证有效期的月份,持证到辖区县交警大队领年审表,并加盖安联组章。
2、按表格要求填写,到桂林市机动车健康体检中心体检。
3、持证、到车管所18号窗交费后到12号窗办理年审盖章。

 

驾驶员换证
(8号窗)

正式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到车管所换证。
具体办理程序:
1、持驾驶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辖区县交警大队或8号窗领《申请表》;
2、到桂林市机动车健康体检中心体检。
3、持上述证件到18号窗交费后到8号窗办理换证。

 

机动车年检

1、持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按行驾证登记日期的月份及填写好的年检表(公车盖公章、私车由车主签名)到停车场左侧初检点进行初检。
2、初检合格后上线检,合格后携行驾证年检表、保险卡、车主身份证(私车),持检车单到业务大厅8号窗交费后到6号窗加盖年检合格章。

 

公车入户
(3号窗)

一、备齐下列材料
1、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查验,领、填表(需粘贴发动机号和车驾号拓印号码)盖公章,出示来办事同志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经工商机关验证盖章的购车发票及复印件。
3、单位《代码证书》及复印件,私企营业执照,国企行政,事业单位《定编证》。
二、开车到车管所检验,到18号窗交费后到3号窗领号牌、照相。
三、凭待办单位领取行驶证。

 

机动车车户
(3号窗)

1、持行驶证到3号窗查验申领机动转籍过户申请表,公车须持双方单位代码证及复印件。
2、车主凭此表到机动车辆交易所交纳交易税,属法院判决,载定交易的车辆须持有法院的判决书,载定书。
3、私车过户,须交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过户的双方为单位的,其中原车主须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转让手续。
4、办完上述手续后,拓印须过户机动车发动机、车架号码到车管所5号窗办理验车手续。
5、经5号窗验车合格后到18号窗交过户费,接着到3号窗办理过户业务,交验旧行驶证、过户手续;然后照相,最后到2号窗口凭发票领取新的行驶证。

 

私车(国产)入户
(3号窗)

一、备齐下列材料
1、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查验,领、填表(须粘发动机号和车驾号拓印号码)。
2、经工商机关验证盖章的购车发票及复印件。
3、车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4、车辆第三责任保险及购置费凭证。
二、开车到车管所检验。领号牌、照相。
三、车主凭身份证待办单领取行驶证。

 

补换驾驶证须知

1、填写补换证表。
2、按表格要求到桂林市机动车健康体检中心体检。
3、须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
4、补换证应在年审记录有效期内。
5、近期免冠彩照2张。
6、持补换证表到18号窗交费。
7、补证须在登报后30天才能办理业务。

 

[重新编辑于: 2005-6-1 9: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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