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申请成立驻桂办事处的报告;
要点:A.驻桂办事处的准确名称;
B.要注明是非经营性机构。
2、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特种行业的要附批文复印件);
3、申办单位出具的驻桂办事处负责人的任命文或委托书;
4、驻桂办事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电话、手机、BP机号码);
5、驻桂办事处的用房租赁合同(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备齐后交本局区域合作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颁证。
二、年检:
每年年检一次,请带原颁发的登记证及年检登记证,重新给予核发。
三、变更:
1、办事处改变名称、负责人变动、办公地点或电话改变均应及时来本局办理变更手续;
2、若办事处撤销应及时向本局报告备案并缴回印章、登记证。
承办单位:桂林市投资促进局
办公地点:桂林市民主路29号4楼 区域合作处
邮 编:541002
联 系 人:蒋荷花
电话(传真):389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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