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小汽车定编需提供的材料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需要提供:
1、自治区小汽车定编申请审批表(由自治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印发,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小汽车定编申请报告(函)
3、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人员编制文件或人员编制簿复印件
(二)企业单位需要提供:
1、自治区小汽车定编申请审批表(由自治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印发,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小汽车定编申请报告(函)
3、申请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完税证明(由国税、地税部门出具)
6、企业最新财务报表
(三)属报废更新车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注销证明
2、废旧回收部门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原定编车辆的《小汽车定编证》
(四)属转让更新车辆除(一)或(二)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车辆转让协议书
2、国有资产转让审批手续
3、原定编车辆的《小汽车定编证》
二、办理核发《小汽车定编证》需要提供材料(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
1、定编通知书的单位留存联复印件
2、定编车辆行驶证正件、副件和照片复印件
3、购车发票复印件
三、《小汽车定编证》年审需要提供材料:
1、小汽车定编证年审表(由自治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印发,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定编车辆行驶证正件、副件和照片复印件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所需材料一式两份。各县、城区单位购车申请须有县、城区主要领导意见和签字,加盖县、城区人民政府公章。
办公地点:桂林市财政局2楼
联系电话:2831531
⊙ 小汽车定编办公室行政审核事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汽车定编申请审批表
⊙ 年度广西小汽车定编证年审表
收费公示(代自治区收)
一、收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1998]
341号文
二、收费许可证:0900220l
三、收费性质:行政性收费
四、收费项目: 《小汽车定编证》工本费
五、收费标准:每本lO元
投诉电话:077l—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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