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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办
 

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和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四、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五、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六、向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


    七、检查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八、承办中共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办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科
    负责办公室文秘、机要、信息、人事、会务、档案、保密、计生、机关工作目标管理、办公自动化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安排、各地来桂人员接待,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信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电话:2862754


    二、接访科
    负责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受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受理向市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日的安排事宜;向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通报群众来访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县(区)处理重要疑难上访事项,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接访业务工作。
电话:2825137


    三、办信查办科

办信:
    承办中央和自治区国家机关交办、转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人民来信;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受理向市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反映群众重要来信信息,负责每月“市长信箱”信件热点问题分析;协调处理群众重要来信事项;向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通报来信情况,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办信业务工作;办理有关来信事项。
电话:2848095


查办:
    负责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本办接访、办信、专线电话科提交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市委、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负责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开展信访工作决策和重要信访案件专项督查和调研工作;负责信访信息工作,开展信访情况综合分析、矛盾排查工作,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信访督查业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工作。
电话:2809027


    四、专线电话科
    负责市长专线电话的受理、接待、登记、协调、答复等工作,重要问题及时上报领导;负责每月专线电话热点问题分析及重大问题交办、催办工作;负责专线电话网络建设、检查、指导各县(区)、市直部门工作。
电话:2826400


来 访 须 知

    一、来访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和法令及机关工作秩序。


    二、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次进行登记接谈。


    三、必须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四、集体上访只能选派3-5名代表到指定地点反映问题,否则,恕不接待。


    五、保持接待室良好秩序和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六、对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而又不听劝阻的来访人员交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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