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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娱乐场所阳光工程 打造品牌娱乐产业

本新闻发表于:2008-05-11
 
    ■每年 5月 11日至 17日确定为宣传周

    ■将着力解决经营不规范、噪音扰民等问题,培育有活力的品牌产业让市民满意

    从今年开始,直到 2010年,我市将全面开展“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在此期间将着力解决部分娱乐场所经营不规范,治安秩序混乱,安全意识、版权意识淡薄,噪音扰民等问题。

    目前,我市(含 12县)共有歌舞娱乐场所 400多家、游戏机室 125家,从业人员超过 10000人。娱乐业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拉动消费、增加就业、涵养税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娱乐场所也是文化市场矛盾较集中的场所之一,无证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在一些娱乐场所还存在,而黄、赌和打架斗殴问题在一些娱乐场所也没有完全解决。

    市文化局表示,希望通过阳光工程,让我市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民娱乐消费满意度明显增加,最终形成有特色的大众化、健康、文明、诚信、充满竞争活力的品牌娱乐产业。

    此外,从今年开始,每年的 5月 11日至 17日将确定为“阳光娱乐主题宣传周”,而首场宣传活动将于今日上午,在市文化宫南门小广场与公众见面。

    据了解,“娱乐场所阳光工程”是由文化部等七部(办、局)联合制定的,目的在于加强各城市娱乐场所管理,改善娱乐业行业形象,提升娱乐业产业层次。自治区还专门制定了《 2008— 2010年广西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我市文化局、公安局等部门将根据该方案,通过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方式,规范我市娱乐场所秩序、优化市场结构。

本新闻摘自: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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