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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小学升初中方案出台 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

本新闻发表于:2008-05-06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也将免除学杂费。这是记者从市教育局获得的消息,近日出台的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方案同时规定,小学毕业生仍然实行免试就近升入初中,今年外来人员子女到市区学校就读必须提交计划生育等有关证明。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将免除

    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自 2006年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特别是随后出台的一系列新政又让农村娃连连受益:从 2007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免教科书费用, 2007年秋季曾经收取的课本费,也已经全部退还学生。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也将免除学杂费了。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的具体政策正在制定之中。根据国家的安排,我市初定在 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具体实施方案等国家正式文件下达后会出台。

    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按照今年我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方案规定,市区初中招生学校 (含城区初中、民办学校 )原则上只招收市区 (不含十二县 )小学毕业生,市教育局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市属公办学校学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各招生学校对市教育局分配的学生,不得拒收,各公办初中学校也不得自行接收借读生。

    根据安排,我市今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统一为 7月 1日开始(外语类学校因必要测试可从 6月 29日开始),任何中学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到我市各小学选拔录取新生。招生学校不得组织以升学为目的的书面考试或变相书面考试, 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外语学校招收新生需进行外语测试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必要的外语能力测试,但不得进行其他学科的测试或考试。外语能力测试内容不得超过小学阶段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要求。测试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后,也许有很多外来人员(指进城务工农民和个体工商户)都有送孩子进城读书的打算,但如果没有任何限制,现在农村的孩子都进城读书,城市一下子也接纳不了。所以今年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方案规定,要“五证”齐全才能享受与市区户口学生同等待遇。其中,今年比往年多了一个特别要求,即必须提交计划生育有关证明。

    需在我市市区升入初中学习的非我市市区小学的应届毕业外来人员子女(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外来人员子女报名由所在学校报送,不需参加本次报名),应于 6月 30日 -7月 4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过期不再接受报   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务工就业人员、就读子女户口簿及计划生育有关证明;

    2.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

    3.租住房的有效证明;

    4.毕业学校学籍证明材料(非本市区小学毕业生);

    5.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市的纳税证明等)。
本新闻摘自: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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